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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态度(求订阅!)(2 / 5)

题。但有些事情,却必须要提上议事日程了。

比如法律问题。

《追梦人》忽然就红了,那可想而知,接下来乱七八糟的破事儿,肯定会接踵而来——什么侵权啦,什么抄袭啦,什么商业性质的演出进行翻唱不给钱啦,什么大型商场没有购买使用权就循环播放啦!

要知道,别管是天天音乐,还是什么别的在线音乐销售和播放软件,他们的在线销售协议,都是针对个人、针对自然人的。

它们可没有权利针对企业法人的采购,进行销售。

所以这种官司,有一例说一例,只要抓到证据,一告就赢!

那也得有人替你去告吧?

总之,人红是非多,歌红也是非多,官司有的打。

而且你不光得盯着那些从你身上蹭利益不给钱的,还得留神提防那些随时准备告你的——万一某个想钱想疯了的家伙,忽然翻出号称是几年前的一份手稿,说自己当初就写出了一首歌,旋律和歌词都跟《追梦人》完全一致,所以证明彭向明是抄袭盗用,你怎么办?

别笑,这种事情真的发生过!

哪怕你证据充足,官司能稳稳的赢,可你至少也得分出精力去跟人家打这个官司吧?一审二审终审,要是没有律师事务所给你顶着,你还有心思干别的吗?烦都烦死你,恶心都能恶心掉你半条命。

所以,工作室有必要选一家,在商业纠纷和版权纠纷上有一定经验和威慑力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合作——有这家律师事务所在那里,对方一打听来头,可能官司直接就少了一半,这就叫威慑力。

除了法律方面,还有就是,孔泉觉得,不管是工作室出钱也好,还是彭向明个人出钱也罢,总之,他有必要买辆商务接待用的车了。

当然,还要再请一个既能做司机,又能在某些时候兼职保镖的人。

有了一定地位之后,各种应酬也一样是接踵而来的,别说彭向明似乎不会开车,就算他会,老是免不了要喝点酒的人,怎么可能自己开车?

当然,买车容易,实在不行,工作室还没纳过税,办不下牌子来,也可以跟大旗唱片先借一辆车用着,但这个人却未必好找。

因为他不但必须踏实靠谱,还必须是绝对值得信赖的才行。

总之吧,随着《追梦人》忽然蹿红,一系列原本觉得不会那么快的问题,就一下子都涌过来了,孔泉是既累又亢奋。

然而,这些还都是小事,对于孔泉来说,是属于可以暂时押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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