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闪烁的夜空,淡薄的云海流溢千里,宛如一张斑斓的白色画布。
街道上灯光柔和,人影绰绰,从猎鹿人餐馆回歌德大酒店的路上,偶尔有人会向路德打招呼。
蒙德城很小,认识「秦河」的市民基本都对他颇有好感,无论男女,这得益于黑龙捏造出的人设——
丰神俊朗、才华横溢、极度自信却没有高不可攀的倨傲、世家少爷......
当然,或许一掷千金的气魄才是最重要的。
财力不财力的无所谓,主要是喜欢他的气魄。
路德回到酒店,直接躺到床上睡觉。
黑龙平时没有多余的休闲活动,时间非常宽裕...而且他只要躺着,就能一直变大。
蒙德市民也是这样,入夜后的消遣就是喝酒打牌、睡觉或者看书,歌剧对他们来说是件非常新鲜、稀奇的事。
......
隔日清晨。
路德来到骑士团的训练场地,按下门把时,耳畔听到两个稚嫩的女声窃窃私语。
吱嘎。
华丽的大门一经打开,那抹悄悄的话语消失不见。
两个女孩正襟危坐,白嫩的手掌放在膝盖前端,挺直着背,神态认真。
“第一天没有收获,是很正常的事。”
路德像模像样地对两人说:“慌乱无措的实践,远不如汲取实在的理论知识,可惜我没有教人的经验,你们得独自适应,摸索对策。”
他走到一侧,从武器架上抽出崭新的木剑,看向两人:
“那么,谁先来?”
这次是琴。
她们似乎商议好轮流先来,优菈坐在长椅上,安静地看着两人激烈对练。
干净的玻璃窗外,耀眼夺目的太阳渐渐被时间榨干,化为连绵天空的淡薄血色,坠向西方。
优菈抱着木剑,坐在地上喘息,白皙的脸蛋被染成红色,仰起脸盯着路德。
“晚上,要不要一起去看歌剧?”
路德将木剑插回武器架,回头问两个女孩:“丽莎也在。”
他盼着第一场歌剧开幕,落座的宾客全是小姐少爷,将歌剧院的层次托上去,吸引蒙德市民的目光,让他们心怀好奇,源源不断地来。
当这些体面的贵族都觉得歌剧优雅动人时,你不欣赏,那就是你的品味尚浅。
当然这不止有优点,还有缺点...譬如会吸引一些目的不纯的人,来这种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