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快到县城了。
本来,按一般人的脚程,两天的路程,爷仨足足用了三天。一来,三人大的大,小的小,尤其是宝儿心智还没有恢复,刘剧又不可能背着只好任由他慢慢走,从来没有经历过如此艰难的长途跋涉,边走边歇,边歇边走,可以说是一路磨磨蹭蹭。还多亏三小子临时起意,顺了瓦罐和竹席,不然,光找水喝就是一件麻烦事。幸运的是,现在是八月金秋,一路上还可以找到一些野果充饥,不然,靠顺来的一罐饭,爷三早饿晕了,哪里能走到县城。
二来,毕竟是在逃的身份,遇到人的时候,要设法躲避,尽量不接触人群。
终于在第三天的下午,看到路上的行人也逐渐多了起来,远远地也能看到县城的城墙了。
草鞋早就坏掉了,现在三人的脚上都绑树皮或木片。刘据的脸上的红肿已经完全消失,只是被太阳晒的更黑了,与原来的翩翩佳公子判若两人,只是身形和步法,还隐隐散发上位者的气息,没办法,长年的培养,已经成为不自觉地习惯,又在所谓的鞋里塞一根木枝。脚下传来痛苦,脸上却还要保持平静。原来背在身上的刀和弓,父子俩商量了一下,也丢了,既然像乞丐,就必须是乞丐,挎弓提刀的乞丐太显眼。
随着县城的临近,行人的增多,父子三人再也无法躲避,宝儿的嘴里再一次塞了东西,哈喇子又开始流了。
在城门口,张贴数张同样的告示,和前面我们看到的一样,在每张告示下,都聚集着一群人,在人群中,有个识字的,在低声读着告示上的文字,旁边一个个的支棱着耳朵,生怕漏听一个字。
“哦~”那些听得真切的,不时发出一阵阵惊呼,立马睁大眼睛,左右巡视,而那些离得较远,听不到的,被一声声‘哦’,弄的百爪挠心。
“哎,哎,上面说什么呐?”站在外围的赶紧拉前面的衣襟,打听什么情况。
“卫家老太太偷人。”被他扒拉的那位,十分不耐烦,他正在集中精神听,也没听清,被扒拉一下,更听不见,前面听见的几个字,还不懂是什么意思,正想听听是什么意思呢。
“啊?偷谁?是这个小白脸吗?”后面的指了下画像,露出猥琐的表情。
“别打岔!我正在听呢,看看谁家的儿子被霍霍了。”前面的人露出你懂的表情。
“你赶紧听,听见跟我说一声啊.”
这边的刚说完,旁边一位老太太也说话了。
“这画像是谁呀?这么俊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