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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是行尸愣了,就连方宇也愣了。
方宇早就感觉到身边不对劲了,特别是那两声清脆的“嘎巴”声音,他又不是聋子,哪能注意不到。
而就在他低头看蚂蚱的时候,正巧看到了身后那人的鞋子。
这是文才的鞋子!
身后是文才!
这坑爹的师兄,想吓唬他!
所以方宇来了招将计就计,就等着身后那“人”动手呢。
这下,来了个大乌龙....
其实这头行尸,生前就是文才村子的人,他们村子,有个修鞋铺,修鞋铺有个长相甜美的老板娘。
这老板娘,喜欢在她修过的鞋子上面绣一朵很小的梅花,一是为了宣传自己的店铺,二是为了美观,并且是免费的,让方圆十里不少人都闻风而来,就为了绣上那么一朵梅花,顺便一睹老板娘的姿色。
这头行尸,穿着的正是和文才同样的梅花同款布鞋,导致方宇误会了.....
行尸被扇了个踉跄,同时它脑瓜子也是嗡嗡的。
它又不是耍流氓的,它是来吃人肉的,怎么还带打耳光的!?
行尸要是能说话,一定会哭着叫喊,“你可知道一个大鼻窦对于一头行尸来说是多大的委屈吗?呜呜呜!”
方宇手都扇麻了,但也顾不上许多,直接拔腿开溜。
开什么玩笑!前有纸人,后有行尸!这义庄附近都住了些什么妖魔鬼怪!?
难道不害怕九叔!?
其实方宇没搞懂一个道理。
柯南是走到哪,哪出命案。
九叔也一样。
他作为绝对的主角存在,他的身边,当然会诡异频发。
不然电影演个锤子?直接让九叔教人手擀面、阳春面得了!
一路狂奔,这次方宇跑的比被纸人追的时候还要快上不少。
他尤其害怕这种咬人脖子的脏东西。
鬼还好,就是通过视觉效果吓他,而僵尸行尸这种,直接就是让他血液流干,还要让他死后在转换成僵尸的存在。
这种阴狠毒辣的脏东西,害死人都不让对方消停,可谓是人见人怕。
方宇这一跑,周围的场景对他来说是越来越陌生了。
他走出义庄,本来是想直奔村子的大路,然后往村子巡夜打更人休息的屋子去的,好歹晚上有个活人说说话也不会怕。
可被纸人挡着路,他走了一跳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