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明非单手捏着门框悬挂,浑身肌肉如钢铁般紧绷。
他在尝试只用左手做引体向上。
他刚才拔出暗月大剑的时候,连他自己都有点惊讶。前一秒他还觉得交界地的一切只是幻梦,然而下一秒,自己就随手拔出了超自然的传奇武器。
这只能说明那些记忆都是真的。
他真的曾在交界地称王称霸,交界地的各路英雄,以及所谓的半神与众王,统统被他斩于马下。他在另一个世界度过了精彩而残酷的一生,最终他疲惫地坐在王座上,让菈妮将自己带回了名为地球的故乡。
虽然回归了地球,不再掌握魔法和祷告,但自己的身体仍然是王的身躯。
他想试试自己究竟有多猛,于是他试了试只用左手做引体向上。这种超高难度动作只有健身大佬才敢挑战,能做出一个就足以被称为精英。
但当他连做了15个单手引体,甚至还觉得轻松写意时,他就知道,凡人的力量极限对自己已经没有意义了。
绝对的力量面前,一切格斗技巧都是笑话。如果路明非现在去参加职业格斗,有机会赢他的选手.....大概只有美国队长。
还得是带着盾牌的。
如果哪天我实在没钱了,就去随便打几个世界冠军,赚个几百万元奖金,好歹不会饿死.....路明非想着,松手从门框上掉下来,脚尖落地,猫一样的寂静轻灵。
他只是心里想想,他毕竟在另一个世界经历过那么多生死搏杀,几百万奖金的吸引力,对现在的他而言.....确实比较一般。
也就是一套房子的钱。
他毕竟是为了平淡的生活回到地球的,事没找上他,他就不会主动去找事。
“路明非,有你的信!”门外传来叔叔的声音。
“来了!”路明非推开门,“谢谢叔叔。”
叔叔是堂弟路明泽的父亲,名义上说是家里的一家之长。可叔叔不知怎么搞的,竟娶了婶婶这样泼辣的女人。叔叔的收入还算不菲,可在婶婶这个家庭主妇面前,叔叔却永远小心翼翼的,从不惹婶婶生气。
以前路明非总觉得叔叔窝囊,在老婆面前永远唯唯诺诺。但现在的路明非已经不是孩子。那个幼稚的路明非,早已被杀死在交界地。
他双手接过叔叔的包裹和信封,礼貌地道谢,好似谦谦君子。叔叔看他的眼神都有些变了,不知道这个衰小孩怎么一夜之间变得温润如玉。
信封很薄,里面应该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