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1 / 3)

四更天,一场秋雨一场寒,连雨骤急,万物俱静,打更的老头锁着头插着手跑进了贺邸东角门廊里避雨,里头值夜班的家仆起来叫打更老头进来避雨,打更老头连连道谢。

“多谢小官人,容我小老儿进来避雨”

家仆玩笑道:“老丈,您别谢我,还是谢里头那个大官人吧,知府大人体恤百姓不容易,所以这里常年开着,但凡有急事或者行个方便的,都来东角门”

打更老头感激的朝里面拜了三拜,口中喃喃道:“啊呀,真是遇到好官了”

“好官太难了,有多少人一辈子兢兢业业,就能在史书上留下之字片语?”平山王捏着酒杯,有些伤感的搂着旁边娇艳欲滴的乐伎,纵使屋里的炭火源源不断,但他还是穿着有些臃肿的大毛裘,旁边的乐伎倒是清凉,好似并不怕冷一样。

这个乐伎可大有来头,是平安王冬猎时捡到的,灰蓬蓬衣衫褴褛,抱着他的小腿哭诉愿做平安王的一条狗,只求有条活路,平安王就随手丢进了他府里的乐伎团。

好生康养了许久,在同幕僚宴会上,一袭红裙翩翩,舞姿虽不算高明,但一张脸却是难得的漠北美艳,身段又有巡南的窈窕,既然愿意做他平山王的狗,就也没有给她任何身份,以一个乐伎身份名不正言不顺的留在府里。

天葵十三年

十一月梅花始开,一咕嘟一咕嘟开的俏丽,街上的残雪尚未融化,摆摊的小贩搓着手叫卖,清冷的日光盈着皇宫的琉璃金瓦,远远看,宛如一汪波光潋滟的金河,淌在朱红的宫墙好不辉煌的夺目。

十一月,赏梅宴,京城的女儿们都会三三两两结伴同游,摘下最漂亮的梅花,未婚的女儿佩戴桐花,让梅香浸透袄裙和床头,以佑无病无灾。

一顶青盖马车,外观看简朴无华,只道是寻常,偶尔冷风窜起车窗的帘子,便能窥到几分春色满园,外面赶车的小厮也是笑语盈盈,褐色短打束了的腰带下荡着同心结。

车厢里幽幽暗香浮动,里面鲜嫩似水葱的姑娘并不多言语,外面时不时的叫卖声勾起稍年幼的好奇,于是悄悄趁风起帘动时瞄一眼,在看长姊闭目养神,于是大着胆子在窥上一窥。

年幼的康敏儿初初离家,随着姐姐去选秀,上巳节,女儿节,以往家里并没有这样新奇的节日,街上也没有这样多的新奇玩意儿,葱白的指绕了素水色的帕子,直把好好儿的素娟揉捻的褶褶道道,过去一个叫卖糖葫芦的小童,草木棒子上红艳艳一片,元照心里很是喜欢,于是拉拉好说话的次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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