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这个距离“信号”就会不太好,至于能坚持多长时间洛伦倒是没有在意,这个魔法的消耗还不如自己看完整个笔记来得多,根本无关紧要。
“至少现在,我也算是会魔法的巫师了。”洛伦自言自语的说着,还有点儿遗憾的摇了摇头:“虽然还是不会搓火球啊。”
没有直接了当的攻击性魔法,始终是个无法弥补的遗憾。
或许自己应该去学院的图书馆看一看,那里的藏书肯定要比这座塔楼的阅读室多多了,说不定可以找到自己想要的?不不不……就算真的有,他们也肯定不会放在明处,而是会选择藏起来才是。
洛伦换位思考了一下,如果是自己才不会把这种有杀伤性质的咒语堂而皇之的放在图书馆,实在是太危险了。那简直就像是把杀人的剑摆在所有人面前一样,而咒语也绝对比剑更容易。
如果假设这些魔法都掌握在学院的院长和导师们手中,那也就意味着自己还要再次和他们做交易才能得到。
考虑到上一次和道尔顿的“不平等条约”,洛伦严重怀疑如果再来一次的话,自己恐怕就要和对方签卖身契了。
打从一开始洛伦就很清楚,道尔顿·坎德会答应自己完全就是抱着利用自己的目的。当然了,自己也一样,所以他并不反对这种互惠互利的相互利用,哪怕自己是吃亏的那一个。
但哪怕是不平等的合作,也绝对不等于洛伦会任由自己被对方摆布——对于真心实意帮助自己的小个子巫师,洛伦很感激,不过感激不等于会永远待在这里,像是把自己锁在一座监狱里,一辈子去研究虚空和世界的秘密。
那绝对不是洛伦想要的生活,哪怕是行走于荒野,风餐露宿当个流浪骑士也比这个强。他可以做交易,他可以忍受暂时的服从,甚至是被对方利用,但他绝对不签卖身契!
这个世界很广阔,而自己还有着充足的时间和生命,上辈子已经做过宅男了,那么为什么这一次不去试试看,自己究竟能走多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