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振华第二天就同意了老妹儿投资方协文的事情,她个人可以以资金的方式入股成为方协文公司的小股东。
倒不是黄亦玫钱多投多了后就要成为大股东,首先就是目前这么一个草台班子似的小作坊,不值得她投入多大资金。
还没她过去背的那几个爱马仕包包贵。
其次就是她只出钱不管理,公司股份分配一般分为资金股和人力股,虽然资金股占据总股的60%,但是黄亦玫不占人力股。
综合算下来,目前公司股份的大头仍然是方协文。
这只是创业初期分股,跟后续融资时的股份分配又有所不同。
或者如果方协文这公司还有人加入,就算不出资金,纯出人力,估计现在他还会以股份形式笼络。
就像原剧里后来跟他干的小周,之后也是公司的股东。
只不过,如今方协文早早从原公司离职,估计再也碰不上小周了。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原剧方协文为了多卖出五百万,不惜丧失公司控制权从而让公司被天狼星收购,林昊跟方协文大吵了一架表示反对这个决策。
然而方协文以自己拥有51%的公司股份表示自己能完全做主这件事。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电视剧里总以为公司股份只要大于50%就能完全决定公司所有的事。
51%的股份对公司只是相对控制权并非绝对控制权,能决定公司大多数事情并非所有事情,按原剧卖公司被收购这种事情,方协文的股份是根本没法完全做主的。
方协文这51%的股份其中还是因为他把黄亦玫的那部分股份给收了回来才有的,虽然他表示自己收回股份会把钱还给黄亦玫,但是还没还先不清楚,只是没多久他就以房子首付不够的假话把黄亦玫身上最后两万块钱骗走了。
而且更难绷的是,即使原剧中方协文公司赚了大钱,他第一时间想着的是先给公司换一个更大更华丽的场地,就为了在黄家人和庄国栋面前证明自己。
而那时的黄亦玫,从怀孕到生孩子,都挤在那间小出租屋里,原剧黄振华来看望黄亦玫时的情形,走两步就磕一下绊一下。
所以说,有钱没钱在某些时候有区别,但是又没区别,而在公司的股份上,不同的比例,所能行使的权力也不同。
至少现在的方协文如果发达了想卖公司,即使他是大股东也不行。
不过……黄振华并不打算拦着方协文将来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