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没空接收他的眼神。
但金灿阳却看的很清楚,还把林夕记在了心里。中午吃饭的时候,在明康公司的食堂里,金灿阳故意和周寻坐在林夕的身后。
然后开始说他们以前的故事,“周寻,我记得你最爱吃红烧排骨,你还记得么,我以前还给你做过。”
林夕回头看了他们一眼。
周寻低着头,只想安静地吃一顿饭,“呃,很多年前的事,你不说,我都忘了。”
“也没多少年啊,不就七年前的事么?”金灿阳说,“给,你尝尝这里的排骨好不好吃,如果不好吃的话,晚上我做给你吃。”
林夕吃了一半,站起来走了。像周寻这种花花公子,她实在有点招架不住,虽然不知道身后的两人又是什么神奇的关系,但知道他们一定非同寻常。
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周寻抬头看见了她。
“周寻,你喜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