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是复杂的,矛盾的。
就比如自己。
自己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什么大善人,但自己也不会去做大恶的事情。
也是有善恶的存在,所以善要得到褒奖,恶要得到惩罚。
这就是有了律法。
而作为官差,就是律法的代言人。
可如果,官差本身的是恶的呢。
那么,善会失去庇护,恶会肆意张扬。
权势越大的人,做起坏事了,才更坏,就是这个道理。
这一次的官差有十一名,而裴云给其中七名下了死状。
好嘛。
作为匡扶正义的官差,坏人将近好人的两倍。
不对,还不止,有四个不杀的,也不算真正的好人,只是他们做的坏事还没到要以死谢罪的地步。
有七个坏人,另外四个也是什么真的好人。
就是这样的官差,他们竟要匡扶正义,是律法的代言人,这就是一个笑话。
话说的好,上梁不正下梁歪。
官差最多也是下梁,那上梁呢,自然是闵县里那个县令大人。
在这个时代,有很多人的命是不值钱的。
作为闵县县令,经手命案最多的就是他。
而在他手里,命案讲究的不是罪证,而是另外一件东西——钱。
有很多人的命是不值钱,但也有小部分的命是值钱的。
正常情况下。
命不值钱的,都是怕事的,只会兢兢战战的活着。
相反,命值钱的,活得是肆无忌惮,胡作非为。
因此。
值钱的人比不值钱的人,更容易犯罪,更容易犯大罪。
而在县令大人这里。
值钱的人犯罪了,可以用不值钱的人顶替,只要你给钱。
这样的事情,不只是命案,更包括了各方面的事情。
上梁是一个只认钱的县令,那作为下梁的官差,又能好到哪去,都是些坏人,岂不是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