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李怜华是食髓知味,其他人则吃得肚子滚圆。
饭菜色香味俱佳,她们几个本是从村子逃难而来,也没吃过这么花哨的菜,加上饿了一晚上,胃口大开。
最后将桌上的菜吃得个精光。
李怜华最开始还能保持淑女地微笑,端坐一旁看着这些土包子吃饭,看到最后,嘴角抽抽。
他们是真能吃!
更过分地是,她看见南宫峤对沈云清照顾有加,脸上维持许久的表情,终于是挎了下来。
他们有说有笑边吃边聊,倒感觉她像个局外人。
最后无奈,她出了房门交代仆从,等他们吃完就送他们回房休息。
李怜华站在甲板上,看着画舫上装饰很漂亮地粉色灯,她最喜欢粉色了,只因为小时候阿峤哥哥夸她穿粉色好看。
今天她特意穿了一件大粉色地衣裳,可是阿峤哥哥都没认真看她一眼,整个被沈云清迷住了。
阿峤哥哥真地变了!
以前就算他从容城回京,也不会对自己这么冷漠,而现在……
都是因为那个女人!
甲板上的古琴还在,她慢慢走过去,伸出食指轻轻勾了一下琴弦,“叮”一声清脆响声。
她望着河面后方,那艘被凿了个洞的小船,已经完全沉没,而前面那些船上的人,完全没发现后面的异样。
此刻已是深夜,河面上凉风袭来,她没有裹披风,冷得双手抱着胸就是不肯离去。
没过多久,她感觉身上突然暖和起来,她低头一看,自己那件毛茸茸的粉色披风正披在背上。
一个高高的身影笼罩着她,她心中狂喜。
转身笑道:“阿峤哥哥,你……”
可是等她看清来人后,瞬间失望至极,刚刚上扬的嘴角也挎了下来:“怎么是你?”
对面的男人身材高大健硕,一身黑衣带着黑帽,整个人背对着光,唯独一张脸面对李怜华。
他将披风给李怜华披上之后,后退几步微低着头:“小姐!”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白天在红河码头斩杀赵忠显,后又欲刺杀沈云清的林大壮。
李怜华心中有气,又见林大壮没有完成她交代的任务,语气很不友善,“你还来做什么?被他们看见你与我见面,是想害阿峤哥哥彻底不理我不成?”
万一阿峤哥哥看见林大壮其实与她是一伙的,以阿峤哥哥的聪明,一下就能发现之前的事,肯定跟她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