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也是克拉克肯特过得相当劳累的一天。
克拉克不太喜欢城市,他习惯那些城市里的精明算计,勾心斗角。尤其是他现在工作的地方,明明是一家报社,却总是不愿意以报道真相为生,反而总是挖空心思的去研究一些多人眼球的标题,克拉克的实习工作,做的真的不是很顺心。
回到家里来是克拉克心里一直希望的。
也许生活本来就应该简单一些,做一个农场主的儿子,在未来成为新的农场主也没什么不好。
不过他今天回来不是回归家庭,而是作为一个久行回家的“客人”,来参加一场筹备多时的答宴。
克拉克的父亲老肯特在好多天之前就和克拉克说起过一个新邻居的事情。
在老肯特的言语之中,对方是一个真正热爱土地的人,善于和农作物、植物打打交道,只是不太擅长使用机械,但很愿意学习。
那是一个很棒的年轻人。
老肯特越是这样说,克拉克当然就越是好奇。那个和他年纪差不了太多的年轻人好像正经历着和他差不多的生命曲线:厌倦城市,于是来到乡村,选择遵从自己的意愿,成为一个农场主。
不同的地方在于,人家成功了,而他克拉克肯特还得委委屈屈的在报社做实习记者。
要不是报社有露易丝在,克拉克是真的不太想做这个工作。去做个伐木工,当个水手什么的,这才是克拉克心中真正适合他的工作。
……
停下汽车之后,克拉克下车的时候脸上情不自禁的带上了幸福且满足的笑容。
他深知自己是幸运的。
尤其当他听到屋子里父亲母亲的笑声时,克拉克更加觉得,即使把自己所有的力量都隐藏起来,就这样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过一生,那也肯定是上天垂怜于他,才赠与了他如此完满的人生。
“哈……”
轻轻吐出一口气,克拉克拿着自己的包,抿着嘴角的笑容,走向了自己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家,推开了曾经无数次推开的门。
屋子里,餐桌前的老肯特看着他,站了起来,对餐桌前同样起身的两个陌生人说道:“这是我的儿子,克拉克肯特。”
接着,又对他介绍那两位客人:“这是我的两个好朋友,林恩,阿尔弗雷德。”
将公文包交给母亲,克拉克熟练的脱下大衣挂在门后,伸出手,朝餐桌方向走去:“你们好,我是克拉克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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