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加入了大律师协会。
这个大律师协会,可不是随便哪个律师都能加入的。
如果说鬼佬大律师是亲儿子,那么大律师协会的成员律师就是……亲儿子养的狗!
当狗有那么简单吗?
别的不说,起码要纳个投名状吧?
投了名状,表了忠心,才能入这个会,当这个狗。
如此恶狗,仗着鬼老子的势,自然要比普通的狗或者人凶一点。
这就是为什么,港岛各种犯罪电影里,大反派基本都会有一个特别特别牛逼的律师,开口闭门就是专业名词,一进警局就来“投诉保释控告”三连,那叫一个嚣张,那叫一个跋扈,署长见了都得赔笑脸。
他们真有那么牛逼吗?
并没有!
主要是他们背后当主子的鬼厉害。
这一点电影和现实倒是十分贴合。
现在港岛警察,上到警司署长,下到警员军装,就没有一个见到律师不头疼,不咬牙,不想给他们两梭子的。
所以,刚才那叫张不平的律师,完全有理由,有资格,有底气这么嚣张。
换一个人,就是胡sir和马sir那样的高级警司,也只能挥手叫人挡住他,不能把他怎么样。
因为你敢动他一根毫毛,他回去就能给你写几十篇小作文,先扔报纸,再扔电台,充分发酵之后再递交法庭,弄不死你也要给你泼一身粪。
他们就像一坨大便,看着恶心,闻着恶心,踩着更恶心!
但……
那是普通警察,不是许阳。
许阳才不管什么狗屁大律师协会。
你说我滥用暴力?
我还说你同谋杀人呢!
有本事你就去告,看看能不能告得赢。
港岛可是一个讲法律的地方,那些大法官更是律正之光,精英之中的精英,相信他们应该那么想不开,半夜十二点吊死在法庭门口的路灯上,这样悲惨的英年早逝吧?
跟我玩什么狗屁规则?
老子先把你台子掀了!
这就是许阳的底气。
警察这个职业,是他获取力量,走向强大的一个途径,但也只是一个途径而已,重要但并非不可或缺,他没必要为此忍气吞声,步步退让。
我心不平,我意不顺!
这样的道,就是修成了又有什么意义?
此外,这种做法并不是他首创,而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