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向单于回礼;二为和我匈奴正式建交;三为在建交后,与我匈奴签订合约。”
建交?签订合约?
在头曼和诸位头领疑惑的眼神中,次使逐一解释道:“回礼是秦皇陛下因单于恭贺秦皇陛下称帝,回以赠礼。”
“建交则是‘建立邦交、建立外交关系’,互相承认,友好和睦相处,据说双方将各派使者常驻于对方之地,设使馆。签订合约是在建交后,我匈奴和大秦可进行一系列交易……”
此去咸阳,次使也学到了很多新鲜的东西:“如我匈奴的牛羊可以售卖到大秦,大秦的衣食之物也可售卖至我匈奴,双方定好价格,约好交易地点,书写记录下来,再签上各自姓名或按上指印,即为签订合约。合约一旦签订,便不可再随意更改,违反合约将受惩处。”
头曼和众匈奴头领听后,只有一个感觉:专业!
不愧是强秦,从这些事上便可看出,超出他们实在太多了,每一步给人的感觉就是规范专业,条理清晰,不像他们想到一出是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