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很华丽,但长篇大论,其实内容很空很少。
如果是以前,或许康平帝跟其他朝臣一样的心情,可这是周瑾歌颂太子齐恒的,康平帝哪里会嫌弃周瑾辞藻华丽,反而觉得辞藻还能比以前更加华丽一些。
太子齐恒一愣,他昨天去庄子上,亲自探查那些玉米,但……但也仅仅想在父皇面前表现,没想到周瑾还能特地给他写赋,长宁侯还在朝堂之上称赞他。
如此一来,高产作物的种植,岂不是他的功劳了?
如果是这样,严查意图烧掉玉米的主谋,刻不容缓,这是想要毁了他的功劳,那怎么行?
康平帝不好意思接过来自己看,于是轻抚胡须,“既然周瑾如此有心,长宁侯不妨念出来,也让朕和太子听听。”
在座的都是老狐狸,哪里不明白康平帝的意思?
倒是太子齐恒既兴奋,又有点羞涩。
长宁侯声音清亮,把整首赋念出来之后,整个朝堂都安静下来。
言简意赅,立意新颖,更加难得的是朗朗上口。
行文提到陛下和太子,有拍马屁之嫌,但在整篇赋里,却异常恰当。
这马屁拍得好!
这文采更是绝了!
只要确定玉米高产,就凭这篇赋,康平帝和太子齐恒足以流传百世。
朝臣看向长宁侯的眼神极其复杂,甚至羡慕嫉妒恨。
此时都有同一个想法,生子当如周探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