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吗?”我不耐烦的回答。“再穿件毛衣放里面,外面冷!”
一会儿我穿戴一新出来,当然除了下面的牛仔裤,头上戴着两个发夹,身上穿着水红呢大衣,脖子上系一条碎花围巾,脚上也是刚买没穿几次的长靴。
妈妈看在眼里满是心喜和慰藉,还过来帮我整理了衣领和围巾,之后又仔细的将我打量一遍,说:“好了,去吧。记住路上千万担心车子,走路千万走最边上,过马路时千万走斑马线啊!”
“嗯。”我答应着,忽然又想起了什么,说:“哦,妈你还没告诉我爸他们在哪儿吃饭,我上哪儿去打招呼啊?”
“这次也在你林伯伯的林记餐厅里,国税局的人也是他托熟人才请到的。对了,你林业哥也回来了。”
“是吗?!”听到这个消息我一阵兴奋,因为我早把他当哥哥看待了。这离过年还有一段日子,他怎么现在就回来了?我疑惑的想。
“昨天他来店里帮他妈买东西来着,还说今天要来家里看你哪。这不刚才他爸来电话说请到了国税局的人。你还别说,小伙子现在长得是高高大大的,一表人才,又阳光又帅气,一点不像小时候那样子了。”
“妈妈,你怎么啦?你是十多年没见他了,还是怎么着啦?这么多感慨。”
妈妈先是楞了一下,随后真有点生气了,说:“你怎么跟你妈说话呢,我说的这一切不都是为了你吗?”
妈妈没说完我就推门出来了。我明白妈妈说这话的意思,我也承认对林业哥确实有感情的,但那是兄妹之间的亲情,因为林伯伯是爸爸来县城时就认识的朋友,所以我们从小就认识,林伯伯也知道我们家的情况,还曾要爸妈认下他做儿子,以后给爸妈养老送钟呢。但父母觉得没必要,认了他,自己难道就不想自己的亲生骨肉了吗?何况他们家也是一个男孩子,虽然没认他做儿子,但我们两家的关系一直不错,我和他女儿林珑在上学时更是形影不离、亲密无间的好姐妹、好闺密。只是现在人家在上大学,是天之骄子,我却是个待业在家的啃老族。所以林业哥也从小把我当妹妹一样的呵护着,不过前些年考了外地的中专,毕业后又去了南方,关系和联系也大不如以前了,但只要他回来,而且有时间我们都会见个面的。
想着的时候已在目的地不远处,林记饭店的招牌映入眼帘,门口还站着一个人,他并不是别人而是林业哥。我快步跑过去想给正在沉思的他来个措手不及的,可我还没走近,他就先开口了:“玫梅,你来了!”
这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