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加深。
刘晓红眼中的杀气也是愈来愈盛,终于某一刻,她做出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拖出去吧,健康的器官卖出去,剩下的,埋了。”
“晓红???”
李魁被惊得嘴巴张大大。
恋爱七八年,他是万万没想到,自己的女朋友,竟然会向那些猪仔一样对待自己。
“晓红,你肯定是在开玩笑吧,哪有这样开玩笑的,我承认,我刚才说话是有点大声了,我跟你道歉,行吗?”
面对生死,李魁的语气突然变软,活脱脱地孬种一个。
但此刻,在刘晓红这里,俨然已经没有了挽回的余地。
李魁已经没有多少利用价值了,虽然曾经是靠他赚了不少的钱,但是现在他的作用微乎其微。
虽说恋爱了七八年,之前可能还会有些新鲜感。
但现在,李魁带给刘晓红的只有无限的心累,刘晓红早就有除掉他的心思,今天正好是个机会。
“晓红!晓红!!刘晓红,我曹尼玛!!!”
不多时,李魁眼含不甘与恐惧地被拖走了。
也就是这个时候,眼神清澈又愚蠢的张岩开口了:“怎么了?他是谁啊?你们刚才是在吵架吗?”
刘晓红光速变脸,笑道:“只是个手下,因为对待遇不满意,来找我要说法的,不用管他。”
张岩心头直接呵呵,这女人,当真是个恶魔,相处了七八年的男友,说杀就杀,不讲一点儿的情面。
不过那个李魁也活该,作为一个大夏人,竟然帮助境外势力迫害自己的同族。
就算今天刘晓红不干掉他,等到了合适的时间,张岩也会毫不留情的出手。
看了一出,恶魔女友干掉男友的大戏,也算精彩。
这要是放在大夏,那么这刘晓红就是个活脱脱的变态。
但这是缅邦北部啊,刘晓红,这只能属于是正常的操作。
不过这出大戏,还是为张岩带来了不小的好处。
因为,就在继续替张岩进行伤口处理的间隙,刘晓红的情绪也如翻江倒海一般。
那毕竟是她处了七八年的男朋友,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一起待久了,狗也会有回忆,也会有些许的依赖感。
她虽能眼睛不眨一下地干掉自己的男友,却不能避免情绪的作祟。
就随着鳄鱼的一滴泪珠,莫名的落下,刘晓红也是提出了一个请求:“塞班,今天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