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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新的住所(2 / 3)

自己的花园和草坪的住处,完全是富人和有身份之人的象征。

林雨眠偷偷拉了拉林云渐的衣服,小声问道:“哥……你是不是看错地址了……”

“哪有,你自己看……丹枫城三十三区,定安道,霜叶街区,这不是写得清清楚楚地吗?”

林云渐按亮了战术手表,屏幕上留着珍妮弗发来的地址。

“可是……我听说执行官,也不是住在这种地方的……”林雨眠仍然有些不相信。

“可能他们把这换成钱了吧。”林云渐搪塞道。

他当然知道原因,因为自己是特别执行官,也是被绯红因子侵入的危险分子。

住在这种地方一是因为工作更加危险给的福利,二是为了更好的管控风险。

毕竟谁也不知道,一个特别执行官是进入下一阶段更快,还是彻底失控,完全腐化更快。

————

车停了。

下车时,林云渐扶着林风晚坐回了轮椅上,其实他是想抱林风晚下来的,但这个想法在上车时就被林风晚拒绝了。

“你的第一次公主抱还是留给未来嫂子吧。”

他是这样说的。

林云渐也只得作罢。

霜叶街区是典型的富人区,或者说,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居住的区域。

可这也让林云渐感觉有些奇怪,这些人这么有钱,这么有地位,会心甘情愿地让一个随时有变成腐化者的特别执行官住在自己隔壁吗?

这根本就是在自己身边埋雷……

不过,当他真正踏足这个街区后,林云渐的想法改变了。

“哥,我喜欢这里。”

轮椅上,林风晚眯起了眼睛,嘴角勾起,低声说道。

“嗯。”

林云渐略一点头,看来弟弟也感觉到了……

霜叶街区,有许多同类。

他想起齐修宁队长曾说过,不是每个被绯红因子侵入的人都会选择成为一名特别执行官。

绯红因子赋予了每个人超凡脱俗的能力,这些能力如果运用在生产与生活上,他们获得名声,财富,地位,不说唾手可得,至少也是轻而易举的程度了。

难怪特别执行官会被安排入驻这里……

“是林执行官吗?你好,我是小马。”

三人正打量着这个干净整洁,又精致美丽的街区时,意味身穿西装的年轻人迎了上来。

“是我,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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