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不行!”林墨直摇头,“我不能要她!”
“林墨啊,你已经是我们的人了,这妹子也是!你得想办法融入我们才对。”
“不带这么融入的!”林墨心想。
托蒙摇摇满头乱发,“你这爱下跪的宿主,你既不想要她,那就不要跟着我!”
“卧槽!”林墨惊了,“我...”
“想跟我,就必须要了她。”托蒙道,“不然你就去找其他人收留你,我反正是不想要不带种的男人!”
“这...”
“哼,乌斯克是不是把你的那话儿割掉了?”托蒙说道。
也许这个憨憨在说自己永远也不能理解这种愚行,一个标致的妹子送到面前居然不要!
林墨微微皱眉,语气中带着几分调侃与认真:“我记得我们的规矩里,似乎并没有明文规定强迫女人这一条吧?”
他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道,“更何况,按照主人的规则,我林墨想要跟谁就跟谁,没人可以拒绝!”
“你...”托蒙闻言,不禁哑然失笑,他无奈地摇了摇头:“你这家伙,真是拿你没办法。好吧,既然你这么说,那就随你便吧。
不过,我得提醒你,男人嘛,总得有个女人在身边。你要是不想要那些女人,那就自己去找头母熊吧。哈哈!
男子汉是不能老放着他那东西不用的,那样它会越变越小,直到有一天,你想尿尿,却找不到它了。”
林墨,“...”
他有些无言以对。
这些神仆的规矩是真的神奇...
由于林墨坚持自己的原则,那妹子也总不能强行把林墨给办了。
为此,她只好灰溜溜地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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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圣城住了三天之后,属于林墨的第一个任务来了。
离开圣城时,跟托蒙他们一起骑行的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神仆。
有的像乌斯克一样让人讨厌的粗人!那家伙不止朝林墨吐过唾沫,还很乐意捅他一刀。
一位头戴狰狞的狼头面具的神仆,其真实面目却是一位宛如一只壮硕的木桶,身材魁梧的女人。
她的脸颊饱满厚实,如同两块沉甸甸的白肉,与那张凶恶的狼头面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她对狗有着极度的厌恶,每隔两周便会残忍地杀害一条狗,然后将那鲜血淋漓的狗头高高地挂在旗帜上,作为她残暴统治的标致
而那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