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西跑,难免脚臭的。”
“行了行了,你不用试了,我试给你看。”说着沈飞捏着鼻子从床上滑了下来,拿起桌子上的拖鞋,套在了脚上,随后在房间里来回走了几圈,回头问道:“发现什么了吗?”
“这……好似没有脚步声,与倭人的木屐截然相反,那木屐走起路来啪嗒啪嗒,而且十分沉重,刚刚我看少爷行走,完全没有不适的感觉,而且脚步声小到忽略不计,此物若是装备到黑卫,实力一定会更上一层楼。”
“呵呵呵。”沈飞指着陈元笑了笑:“我就喜欢你这样的聪明人,你把这个拿去,找个鞋匠改成靴子,然后拿给我看。”
“是,少爷!”
“另外还有一件东西。”沈飞打量了一下陈元,随即问道:“你刀呢?”
“额,来见少爷,未曾带刀,少爷要刀做甚?”
忙活了这么久,沈飞也有些累了,懒得打马虎眼了,直接拿起了桌子上的凯夫拉纤维防刺服。
“此乃布甲,可防刀劈斧凿,你拿去一并交给裁缝,此物可缝制在衣袍内侧。”
“太轻了,且不说能否防斧凿,但是防刀劈就已经胜过铠甲,铠甲笨重,万没有此布甲轻便,若是改造一番,定是件神器啊。”
“行了行了,你都拿走吧,怎么改你做主,改好了拿回来测试一下,我有些累了,要休息了。”
“少爷,我看你脸色不太好,需不需要找个郎中过来看看?”
沈飞此刻的脸色却是不太好看,不过不是病了,而是因为陈元的臭脚,那个味道自打一进入沈飞的鼻腔就像是一柄利剑直冲脑门。
陈元走后沈飞又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天是亮的,具体是什么时间已经不知道了,整个人都有是晕乎乎的,再加上阴云密布的天空,沈飞的心底不由升起了一股思乡之情。
在二十一世纪他还有父母建在,也不知道自己离开了以后,父母过的怎么样。
“少爷!天凉了。”正当沈飞抑郁的时候,身后传来了潘云儿的声音,与此同时一件貂皮大衣已经披在了他的肩膀上,貂皮上散发着一股檀香的味道,显然是经过长时间香薰的。
白色的貂毛非常纯洁,与昏暗的天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再加上沈飞那英俊又有些白嫩的脸庞,让人忍不住想要膜拜一番。
此刻潘云儿心里也是这个想法,昨夜间沈飞的一番恐吓让她认清了自己的地位,同时也对沈飞升起了一种别样的感情,在这个年代,又有几个美人不爱英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