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落,滚进李长昼的眼眶,钠和水分刺痛他的眼睛,让他睁不开眼。
李浅夏用手背干净的地方,替他轻轻擦揉。
就在这时,杨清岚低声说:“有人来了!”
李长昼不管刺痛,强行睁开眼,微微挪动镜头,找到杨清岚说的那个人。
迷彩服,向右倾斜的贝雷帽,手里拿着一柄步枪。
那柄枪,就算以李长昼的见识也一眼认出来,AK47。
如果「黄袍加身」用的是这把火力强大、可以连续射击的步枪,当时三人跑进壕沟之前,恐怕就被射成筛子。
“一个人、男、二十五岁到三十岁、AK47突击步枪、腰间有匕首。”李长昼轻声汇报。
杨清岚贴近李长昼,低声说:“我把他往我们这边拉,你做好准备。”
“......直接杀了他?”
“当然。”杨清岚的声音低沉,像是云彩遮住太阳,阴影笼罩的冬日溪水。
李浅夏望着哥哥。
李长昼拂去又要滑进眼眶的汗水,右眼凌厉抵在瞄准镜上。
杨清岚的眸子缓缓变蓝。
在瞄准镜的视界里,迷彩服身形猛地前坠,像是一个人腰间绑了身子,被卡车拉走一样。
“砰!”
没有消音器,只有防火帽的M95狙击步枪,发出天雷般的巨响。
耳鸣,肩部和手臂发麻,火烟味。
射偏了。
“哥!”
“咔!咔!”旋转拉栓,子弹上膛。
烈日照在李长昼脸上,双眉像是淬火的刀锋,眼亮如星。
迷彩服紧抓着手边的一棵树,如同掉在悬崖上,双脚在地面乱蹬。
一滴汗正从鬓角滚落,胸膛微微起伏,手指扣在扳机上,那绝妙的压力,一切清晰明了。
「F级专注」触发。
“砰!”天雷再响。
迷彩服腰间炸开一个大洞,身体几乎被撕裂。
紧抓树枝的手,无力地松开,尸体垃圾一样继续在地面坠落,鲜血、内脏,撒了一地。
“击毙。”李长昼冷声说。
“辛苦了.....他的身份卡也是你的。”杨清岚声音里带着安慰。
“怎么样?”李长昼再次拉栓,让子弹上膛,眼睛从瞄准镜移开,情绪稳定下来,“两枪就解决了一个人。”
“超帅~爱死你了长昼哥哥~”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