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光闪烁,锋芒毕露,开有血槽。
她抽出桌上的《情人》,唰唰唰三下,刺、劈、抹,《情人》被分尸,切口快得能当纸刀子。
“好!比我弄丢的那把更厉害!”她忍不住赞叹。
望着桌上的《情人》,李长昼感受到了压力。
两人从书店后门出去,是杨清岚居住的小院子,院子天井种了一颗宛如华盖的杏树。
“准备好了?我会让你受点小伤。”郑晴笑道,她可还记得自己膝盖被打断的事情。
李长昼压力更大了。
对方是训练有素的特种战士,手里拿着锋利无比的匕首,一不小心,不是身上多个窟窿,就是断掉几根手指。
他深吸一口气:“来吧!”
话音未落,他抢先出手,一拳打了过去。
呼呼的风声。
感受到拳头力道和速度,郑晴心里一阵惊讶,但面对这一击,她根本不用思考,本能地侧身让开。
然后迅速贴身而上,匕首在李长昼脖颈上一抹。
一来一回,像是李长昼自己把脖子递上去,让她割的。
李长昼右手中指与食指摸了下脖子,出血了。
如果刚才郑晴用点力,或者换个地方,他现在已经被割断血管和气管,一命呜呼。
“被打懵了?”郑晴笑道。
“......有点。”
“继续!”郑晴脸色一厉,匕首如大砍刀一般劈了过来。
李长昼心里一慌,下意识闪开。
郑晴又是一挑,匕首毒蛇似的追了上来。
躲着躲着,李长昼发现自己的反应很快,只要想躲,郑晴很难命中他。
渐渐的,他冷静下来,能以清晰地思路去观察匕首,寻找反攻的机会。
......
......
两人在天井里交手,书店里,舍不得钱的李浅夏,和看店的杨清岚,也发生了一桩小事。
李浅夏很敏感,哥哥没发现的,她发现了。
“生气了?”她看着杨清岚。
“我为什么生气?”杨清岚平静地收拾被分尸的《情人》。
李浅夏没说话,根据她之前来书店玩时的观察,杨清岚很爱惜书,特别是书店里的书。
郑晴这个当兵的,心里只想着匕首,根本没把一本书放在心上,就像一个人用新的水笔,下意识会在本子上画几条波浪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