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的花骨朵。
这时候家家户户基本都有片菜地,种些葱韭葑菲亦或是菘菜葵菜。良田那都是用来种粮食的,也就咸阳城富庶贵族会种菜。寻常黔首都是在自家门口开垦片小菜园,用来食用。种菜基因也是一代代传承下去,即便在后世乡村也是如此。
“嗯?这种的是何物?”
“好东西。”
“???”
秦始皇好奇的打量着菜脯。
当初在赵国为质时,他们孤儿寡母的日子并不好过。虽然不必干农活,但耳濡目染的也都能瞧见。不说多精于农事,最起码是大部分都认识。
翠绿的嫩苗郁郁葱葱,遍地都是。高约两三寸,叶片都是卵形或长圆形,两侧还生有白色短柔毛。秦始皇仔细看了好几眼,愣是没认出是何菜蔬,亦或是观赏用的奇花异草?
“呶,这片菜脯就交给你了。”曹秀将水桶水瓢交给了阿正,感慨道:“我和你说,你可得好好照料这些嫩苗,这些嫩苗甚至要比我的命还重要。”
“那你还让额照料?”
秦始皇没好气的开口回怼。
他现在已是认清现实,也不再自称为朕。但他说起话来还是带着股关中腔,也就是秦国的雅言,这也是没法子的事。
至于曹秀所言,明摆着是在糊弄他。若是黔首所言,倒不算夸张。毕竟对黔首而言,粮食就是自个的命。可曹秀家大业大,怎会在乎这些?
“咳咳……我这是信任你!”
曹秀略显心虚的摸了摸鼻子,这里头种的可都是土豆,是秦国乃至世界都没有的粮种!
当然,他肯定还留了些种子。
万事留一手,这是他的习惯。
这土豆的来历,可真是说来话长了。
前世曹秀是村官,负责下乡扶贫,所以他就买了些小猪崽和种子回村。路上瞧见有稚童落水,他直接连忙下水救人,然后……他就被冲到了秦国。
睁开眼没有系统,也没有金手指。曹秀也没往心里去,毕竟穿越其实就是最大的金手指,毕竟他了解未来的历史走向。
曹秀想的是前期先苟着,暗中屯粮练兵。待始皇帝死后胡亥继位闹得天翻地覆时,他再自沛县起兵。领兵打仗他的确不行,可他知道谁领兵打仗厉害。
当然起义肯定得有些名头,好忽悠那些愚民追随。像刘邦搞了个斩白蛇起义,陈胜来了个鱼腹藏书,这些都是好法子。
本来曹秀是想复刻一波的,后来听萧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