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珍,有个男生叫阿强,在一个有星星的夜晚。对吧?对吧?你们这边的浪漫就是看夜空,我说的对不。”沈召说的是一首歌的歌词,主创就是魏叔同他们这边的人。这首歌很火的,沈召知道也不奇怪。“不过,我们那边也不是都这样的叫的。我有个发小,也和你似的,叫阿骥。取自老骥伏枥的意思。你以前念书的时候背过没?”
说到这沈召似乎很高兴,她从棺材板上坐了起来,笑眯眯的跟魏叔同说:自己的这位发小,穿着橄榄绿,在祖国的边疆,是个了不起的儿郎!
他们一个院的同龄人很多,能跟沈召玩到一起去的不多。也就算上阿骥三四个,凑桌麻将勉强的人数。但是他们从小好的穿一条裤子,以后要做什么样的人早就在儿时玩闹之间说好了。
要当军人,要当医生,要建设祖国。长大之后他们也真的这么做了,包括沈召也是,她长大成人之后毅然决然的当了通信工程师投身通信基建。
“你知道吗?我们那个时候说好了,做生意,赚大钱不是最酷的。亲手为万万人铺路才是最酷的!渺小如沙粒但是却能扛起巨大责任的!才是最酷的!”
“少年鞍马适相宜。从军乐,莫问所从谁。”
沈召背这句诗的时候,微仰下巴眼神明亮,整个人的气质如刀锋一般明媚耀眼。魏叔同这一刻真的很佩服沈召,年少时的心理疾病虽在她身上留有印记,但是就凭沈召能说这番话就足以超越许多同龄人了。
幼年,少年,青年,这份志向够坚够韧了。沈召真的投身基建,她的发小真的戍守边疆,这般儿郎,这等意气,魏叔同自问他可比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