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该法典定义了合法和非法采矿的概念。2001年,新的矿业法典(第685号法)颁布,修正了部分原有法典的问题,并沿用至今。
二、哥伦比亚的矿业制度概况
(一)土地取得
哥伦比亚现行的土地制度是土地私有制。除山川、河流、湖泊、森林等土地,公园、足球场等娱乐用地,政府建筑用地等公共设施用地和地下资源为国家所有外,大部分土地为私人所有。
当政府因道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私人所有的土地时,需通过购买的方式取得,如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采取强制征用,征用需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并预先给予土地所有者相应的赔偿。
根据矿业法典第188条,不可对已取得或拟用于行使其他有效矿权的不动产进行征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外国矿权所有人的土地不被征用。
哥伦比亚对外资给予国民待遇,对外资购买土地没有限制,可通过签署买卖合同获得土地,并在相关管理部门登记。
(二)矿权取得
在哥伦比亚,必须通过国家矿业登记中心签订矿权合同来取得矿权。外国法人要想取得矿权,必须在哥伦比亚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并通过哥伦比亚的代理人来申请矿权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矿权可以转让,除了和国家签订合同外,还可以从其他矿权所有人手上协商购买其权益。
所以啊,哥伦比亚10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是东华未来崛起必须要掌握的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