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朝那年轻乞丐望过去,毫不意外地发现,一条猩红色的血线从他的后脑勺那里流出来。
这是头撞破了。
先是胳膊被卸,然后腿又被踹断了一条,现在又挨了这样重的一脚,那年轻乞丐明显被打傻了,直挺挺地趟在地上,眼睛圆睁着瞪天,半天不见动静。
要不是他胸膛还在微微起伏,看起来简直就跟跟一俱死尸没什么区别。
而那位一来就对他下毒手的公子哥还要抬脚去踹。
真要让他再踹上一脚,年轻乞丐怕是真就没命活了。
偷窃之罪,固然可恶,但还罪不至死。
君澜没再袖手旁观,上前挡在那年轻乞丐跟前。
“够了,再打下去,人就要被你打死了。”她蹙眉冷声道。
公子哥咬牙骂道:“打死了才好,像他这种垃圾,就不配活在这世间!”
“配不配,不是你说了算。”
“你……”公子哥噎了下,盯着君澜看了一会儿,似乎这才记起来是她帮自己拦住了偷包袱的贼,
“行吧,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就先留他一条狗命。”
他语气中明显带着不耐烦,丢下这句话后,劈手就去夺年轻乞丐手里面的包袱。
后者立马用完好的那条胳膊将包袱死死地夹住,恨不能直接塞进胸膛里面去。
他甚至甩动着那条被卸的胳膊,不管不顾地去砸抢他包袱的人。
……这人还真是要钱不要命啊。
君澜看得直砸嘴,正犹豫要不要劝停,忽听那年轻乞丐扯开嗓子喊道:“陈敬忠!你不要欺人太甚!”
声音十分愤怒,甚至还带着憋屈,不知情的,还要以为他才是被欺负的那一个。
被唤作陈敬忠的那位年轻男子穿着一身干净整齐的锦缎袍子,五官和他锦袍上面的花纹一样,十分的明艳漂亮。
尤其是他那一双眼睛,是一双典型的桃花眼,似乎还用了些许胭脂,眼尾那里拉出了一条微微上扬的淡红色弧线。
整个人看起来,就是那种潇洒倜傥的富家公子哥,一看就是那种很会讨女孩子欢心的类型。
此时,这位名叫陈敬忠的富家公子哥儿冷笑道:“我欺人太甚?哼,陈敬山,你调|戏寡嫂,害得寡嫂撞墙自尽,你做出如此禽兽不如的事情,我们陈家百年书香世家的荣光,都让你给丢光了!”
“我没有!陈敬忠,你少冤枉我!”
“我冤枉你?我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