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都挺认真,常晟初和他聊的还挺投机。
车子有些颠簸,但路上的风景不错,余意一边听,一边分神看着四周的风景。
瓦蓝的天,碧绿的草,去村子的路上需要经过一个堤坝,坝上有牛羊在吃草,八九岁的孩童躺在草地上用狗尾巴草在编兔子。
村支书的声音飘过来,他伸手朝着堤坝那边指了指,“往那边走是一条河,河上有个吊桥,回头你们可以过去瞧瞧,风景还不错。”
“但有一点,那河从前不深,从这头走到那头水也就到大腿根,但现在不行了,这些年不停的有人在河底开采沙子,越挖越深,越挖越深,站河边可以,可不能随便下去。”
这堤坝上下去不一会儿,就到了村子里了,离得还有些距离的时候余意就看到村口等着的孟朝之了。
他坐在轮椅上,腿上盖了个很薄的小毯子,朝这边看过来,等两人到了,他朝村支书笑笑,“麻烦胡叔了,我准备了饭菜,一起去我那吃点吧。”
村支书连忙摆手,“麻烦什么,这是你请来给咱们村子做宣传的,我谢谢你们还来不及的,如何能算麻烦。”
胡叔把两人的行李拎下来,“都去我那,我一早就让家里准备饭菜了。”
孟朝之道:“等晚上再去胡叔那,他们两个坐一路的车也该累了,这样,我先带他们回去休息,等下午的时候,带他们过去找胡叔,咱们到时候再聊。”
胡叔连连点头,“好好,我帮你们把行李送过去。”
常晟初连忙接过行李,笑的爽朗,“不用,我来就行了。”
孟朝之的小院也就十分钟左右的距离,余意走在他旁边,常晟初拎着行李,这十分钟的路程遇到了不少躲躲藏藏的孩子,一脸羞涩的盯着他们看。
到了小院门口,孟朝之推门让两人进去,这院子是他来到这里之后买下来的。
他是带着导师的推荐信来的,来到这里的时候所任职学校的校长其实是给他安排了住处的,但这个院子没人住,环境不错,价格也不贵,孟朝之便买了下来。
院子里有一棵枣树,一棵桃树。
院子中间有个石头做的池子,是用来洗菜的。
他刚一推开门,小花狗立马就朝他跑了过来,两个前爪在他的腿上用力扒。
孟朝之伸手摸了摸小花狗的头,这狗也不怕人,从主人身边跑开之后就到了余意身边,围着她晃尾巴。
常晟初不服气,“你这狗肯定是公的,色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