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兴趣很重要,有人爱书法,有人爱作画,有人爱音乐,爱舞蹈,对于这些孩子来说,知识确实是最为重要的,他们的家庭也不见得有承受他们兴趣爱好的能力。”
她仔细想了想,举了几个例子,“我有个朋友喜欢画画,家里人不支持,学画画是很烧钱的,她的家庭能力普通,所以她最终放弃了艺考这条路,但她并没放弃画画,用铅笔和白纸作画,在沙地上作画,甚至树叶也能成为她作画的用品。”
“她大学毕业之后工作并不太顺利,一些比较复杂的事情让她辞了职在家里窝了半年,后来她把自己作画的情景发到了网上,吸引了不少热爱画作的粉丝,现如今她靠着自己的兴趣爱好,每天都过的很开心。”
“现在这个社会太过于便捷了,兴趣爱好未必就不能吃饱饭,当然,我不是说让这些孩子们走捷径的意思,但每个孩子身上其实都有不同的潜能。”
“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你刚刚上课的时候,坐在后排的两个孩子和右边窗口的几个孩子,其实一直在跟着唱。”
很认真,而且很不错的是唱的还都在调上。
郗君像是迷茫之中骤然被点醒了的人,音乐是很神奇的东西,这东西无处不在。
心情好了唱,心情不好了也唱,田间乡野上种田的农夫都能哼上几句欢快的调子,她为什么会觉得这是没什么用处的东西?
日复一日,一成不变的人生当中,兴趣是能够让人在某一瞬间感觉自己不是麻木的行尸走肉的神奇东西。
垂下去的脑袋一点点的抬起来,骤然亮起的眼睛盯着余意,像是昨天夜里余意看到的星星。
“我知道了。”郗君忽然就想到了自己,音乐怎么会没有用呢,这不是把她从深渊里拉出来了吗?
当然,兴趣爱好之所以叫兴趣,就是因为这玩意全凭个人,她似乎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
上课铃又响起来,郗君连忙朝她咧咧嘴,“我还有别的班的课,等下课了我再找你。”
这姑娘风风火火的跑了。
余意笑着摇了摇头,转身,殷寻站在后面已经不知道看了她多久了。
想到他应当也听到了自己的那些话,余意竟莫名有些别扭,她刚刚是不是没忍住又装逼了?
好像装的还有点过头。
孟朝之来给学生上课,见着两人站在教室外面愣了愣,“进去听课?”
余意摇头,“还是算了,我从小到大都有上课就头疼这个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