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着他的大部分空暇时间。他的妻子和儿子,要和其他人一起瓜分剩下的一点点时间。今晚,许茜茜临时来找,显然有事,许朝玉见面后却不当回事,绝口不问,只是闲谈,好像两人本来就是近邻,这不过是晚上兴起小聚而已。黄立工反而心里安定,他第一眼看到许朝玉就知道,这是个老江湖,斯文友善的笑容和彬彬有礼的谈吐只是个幌子。老江湖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表现得满不在乎,自然是因为心里有底,另一方面也是一种防备性的姿态,像是在向他强调,这一切是看在许茜茜面上,他把这个人情记到许茜茜头上就好。黄立工隐隐有些异样的感觉,许茜茜的家人似乎都不是易与之辈,他们之间存在着某些东西,比他想象的要微妙而复杂。
“对于弱小者,哪怕是一杯茶能留下痕迹,已经是历史的慷慨,不是吗?多少东西灰飞烟灭。印加帝国除了留下笑话,还有什么?”
“如果不能奋发图强,反击回去,那还不如灰飞烟灭呢。”
“国家和历史哪有什么少年志气。”许朝玉脸上现出回忆的神情,“It’sbette
tobu
out,tha
tofadeaway.”
“与其慢慢凋零,不如烧成灰烬。”许茜茜知道黄立工听得懂单词,未必能领会句子意思,抢着给他翻译。
许朝玉看出侄女的小心思,笑了笑,“我年轻的时候最喜欢的歌手,最好的一首歌……你们跟我来。”
他走到女墙旁,指着远处那片没有人烟没有灯火的沙漠,嗓音低沉,“你们现在看到的是一片荒凉。但是,在大航海时代之前,这里是丝绸之路上最繁华的枢纽,东方和西方的交汇点。这片荒凉,曾经是一条路,全球贸易史上最重要的一条商路。每天清晨,骆驼商队驮着货物,顺着路出去,到中亚,到西方去;每天黄昏,夕阳之下,从西方回来的骆驼,也满载着货物,顺着路回来,在这里歇一宿,第二天把货物分发出去,到印度各个邦,到孟加拉、尼泊尔,到中国。
我们身后这个破败的小城,在它的黄金年代里,是名副其实的黄金之城,在贫瘠沙漠中,却比任何城市都璀璨夺目。来到这里的外地人不敢相信,说一定是魔法师用咒语,一夜之间把黄金城堡降临到此来。
你们说,是谁创造了这里的辉煌?”
许茜茜看了眼黄立工,抢着说,“时代。”
“机灵鬼。”许朝玉的微笑在月光下显得柔和,眼光里闪过一抹宠爱,那是许茜茜小时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