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这话,祁琛若有所思的说了这一句:“你怎么知道她体内的器官腐烂没腐烂?”
这话,顿时把陆十一给问住了,是啊,他也看不到她的内脏器官,想到这,“要不把她带去你家医院检查一下?”
祁琛没有说话,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
——
晚上回去后,陆十一半瘫在沙发里,若有所思的打量着孟多:“你今天直勾勾的看着我老同学,怎么,相中他了?”
“他长得很帅。”孟多红着脸给出祁琛简短的评价。
“帅?”陆十一眉毛一挑,“难道我不帅吗?”
孟多微微皱眉,想了半天说了句,“你们,不是一个风格的。”
“来来来,你跟我说说,怎么就不一样的风格了,我上学那会儿也是风靡一时的大帅哥呢,我还校草呢。”陆十一有些不服气。
“你长得比较粗犷……”
陆十一:“……”
看着他冷掉的脸,孟多又连忙解释:“我不是说你长得丑,你五官很好看,浓眉大眼的,虽然胡子拉碴,还有点黑,但现在不是流行小麦色肌肤吗,还是可以看出你是个英俊的男人。”
“是吗?那和祁琛比呢?”
“你俩完全没有可比性啊!”孟多突然有些无奈,他们两个完全没有可比性啊。
在这一刻,陆十一深深的被刺激到了,难道就因为自己这胡子拉碴的形象而被误认为年纪大吗?
不过,要真是和祁琛相比,就像孟多说的,他确实粗狂。
祁琛身上有股很独特的气质,也许是家庭条件不错浑身上下散发的涵养和自带的一股优越。
而他呢,从小就糙,随着年纪的增长更糙了。看来啊,得好好的修饰下自己了。毕竟他曾经也是个妥妥的校草,也是个妥妥的鲜肉。
一个昏暗又潮湿的地下室,铁链另一头拴着一个浑身溃烂的女活尸,虽然眼睛已经被刺瞎,但嗅到了活人的味道,立马让她兴奋,又不安的嘶吼,咣咣的撞击着笼门。
看着这一画面,陆十一蹙着眉,脸上没有太多的表情,他目不转睛的盯着笼子里的活尸,直到,手上的烟烧到手指,感受到了热度,他将烟扔掉,并且用脚碾了一下。
已经过了这么久,他始终不明白,同样是活尸,为什么孟多会与众不同,除了没有心跳,呼吸,其他都和常人无异。
可面前的这个活尸,就是一个凶猛的野兽,溃烂掉的皮肤,已经露出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