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凌霄当然知道,当即去抗野猪,阿时则需要跟着去打灯笼,照明。
留下的人也不闲着,凌笤打水,楚蘅烧火,金钱莲收拾出地方要杀猪。
大家一阵忙活,杀猪,剃猪毛,存放内脏。
“等等。”楚蘅看拿猪血和猪猪肠子去丢的婆婆,赶紧拦下,“这是好东西,不要丢。”
金钱莲:“这哪是什么好东西,都是臭肠,不要啦。”
“洗洗就可以。”楚蘅连忙要过来,“明天给你们弄美食吃。”
“那这猪血,赶紧倒了。”
“老话说得好,吃啥补啥。”楚蘅想到书上的记载,她解释,“这猪血,不仅美味还可以排毒养颜,最主要是补血。”
凌笤:“阿娘,大嫂喜欢捣鼓就捣鼓,反正也是不要的东西。”
金钱莲:“那好吧。”
楚蘅拿到东西,兴奋得像个孩子,大家看她喜欢的紧,让她自己捣鼓,切猪和收拾地面他们自己做。
楚蘅也不客套了,得了东西,她马上在猪血里加水,放点盐,然后盖好,静放一边。
猪里面那些大肠小肠,还有猪肚子,她直接翻一个角,卷起来,一点一点弄干净。
光是看到那里面的脏东西,大家都别过头去。
楚蘅笑笑,“这些都是好东西,明天啊,希望你们也和现在一样,嫌弃噢。”
阿时最有勇气,说出大家的心声:“我们绝对不吃。”
“嗯,我很期待。”
她可是按照前世被卖到的大户人家当奴仆时,那大小姐亲自教的美食呢。
当时,她也和阿时他们一样,想着死也不吃,可结果,打脸了。
可……欸。
那位大小姐嫁人后,她被颜控的老爷夫人卖了。
第二天早上,凌霄凌笤去赶集,楚蘅也跟去,大肠小肠,猪血都还没有做,只能回来再弄了。
大家去平时的那户人家,瞧猪肉已经清理了,老板还是压低了价钱,气的凌笤理论,反而得罪了人家,居然不要了。
背着背篓里沉甸甸的猪肉,凌笤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在大街上放声大哭。
“别哭了。”楚蘅扭头看一眼客栈那边,“镇上又不是只有他家,换一家。”
凌霄闻言,眼睛充满着挣扎,无声的叹气道,“没用的,他不要,这镇上哪一家都不会要,还是直接拿回村里卖,兴许还能挣点。”
楚蘅诧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