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欢就是梁宽的选择之一。
说是流放地其实也不远,也就四五天的距离,来回就是差不多十天的时间。
毕竟阳江府本就是属于京城的流放地列表里的其中之一,再远也远不到哪儿去了。
虽然,衙役押送流放犯人是显而易见的苦差事。
但事实上,这种看似辛苦的押送流放犯的工作,对衙役们而言却是争先恐后地“美差”。
这么说还得从头说起。
这年代绝大多数衙役的俸禄很低。
一年累到头,也只能拿到十二两白银不等,比自耕农还不如。
平均到一天也就几文钱,即便省吃俭用,也无法满足一天的吃喝。
既然做衙役无法满足自己的吃喝,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去做呢?
因为衙役的主要收入并不靠俸禄,而是靠工作中捞取的规费和外快。
衙役工作期间,如果县衙内有案子要办,势必就会涉及到出差、吃住,这些花销衙门并不给报销,就只能由当事人来出。
衙役办案期间,多迁延一些时日,就可以获得更多的好处。
只是衙役的做法会掏空当事人的荷包,不是光明磊落之举。
这就是之前村里杨二丫死的时候杨家为什么不愿意报官,这就是其中一个原因。
因为一个已经死去的人还要再花积蓄请衙役,杨家显然承受不起这样的花费,最后只能以那样的情况收场。
咳,扯远了,话题拉回。
办案虽然赚钱,但大部分时间却是没有案子可办的,这时候衙役们也有办法。
他们会将娼妓户和宰牲户作为敛财的目标,向他们索要陋规。
衙役们的做法,在一般的州县都被视为“合理做法”,这也是衙门养衙役的一种方式。
但这些钱显然也不够他们的日常所需,这就是衙役为何要抢着押送流放犯人。
其一,犯人家属给的“孝敬钱”往往很多。
为了押送流放地的途中让犯人好过一些,犯人的亲属往往会拿出银两给押送的衙役。
这就给了他们一个“灰色收入”的机会。
其二,押送流放犯人的门道多。
押送流放犯人的差事与其他差事区别很大。
即便朝廷不给补贴,州县衙门也会想办法给拿盘缠。
对于衙役而言,这又多了一份收入。
除此之外,犯人虽然被流放,但也需要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