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墨越说越起劲,“以后带路这种粗活就甭麻烦灵王了,交给我就行了,我当你们的向导,想去哪尽管说,实在想不出我们就随机,走到哪算哪!”
“一起去远狩倒也可以,但肖愁的身份不能张扬,黑市人多眼杂,万一被瞧见了很快就会被传扬出去。所以我们还是……”
“你可以先给他收回去啊,到了旁室再放出来!”水墨看了眼肖愁,“再,再请出来……不在人前露面能被谁发现?火哥都发现不了。”
我看了看肖愁,“你想去黑市住几天吗?”
肖愁看着我,没什么反应,好像是无所谓的态度。
“想想想!”水墨替肖愁答道,“主子去哪他就会跟去哪,这有什么好征求意见的?而且你看你们两个跟泥猴似的,一会儿回去再弄脏上仙的车。你这中度洁癖的人,应该多多少少能体会到上仙那种重度洁癖人的心理吧?先跟我回黑市里弄身干净衣服再说。”
我说道,“我们自己带备换的衣服了。”
“你看多麻烦,还得自己带衣服,以后只要带上我,什么都免了。”
看情况,这次是拗不过他了,我伸出金甲,在掌心用力划了一下,灵力微调,肖愁瞬间消失在我的眼前,随即心脏被裹紧的那种感觉又出现了。
水墨拍手叫好,“好家伙!你这大变活人的绝活,可比火哥那极速解绳的技能出彩多了!”
水墨勾着我的脖子,带我向瀑布走去,从这里到黑市步行的话也不算远,晚风微凉,吹的人很舒服。
今天是个晴天,只是这条路都是参天大树,星罗棋布的好景被遮的严严实实,实在有些可惜了。
到了黑市,随便买了三身衣服,是我结的帐。水墨说他盼这天盼了很久了,它一度以为我真是白爷亲生的,遗传到了白爷铁公鸡的强大基因,打算一辈子跟他们蹭吃蹭喝蹭穿。
我说道,“谁说那老头一毛不拔?他对阿甫热勒何止是拔自己的毛,连我的毛都一起拔光了。要不是上仙走前留下了全部家当,我就等着喝西北风吧!”
“对了,你后来还有没有再去看看阿甫热勒?”
“我看她干嘛?万一找她时是一个男人开的门,多尴尬。我们这些都是她应该趁早忘了的人,她如果真的能忘了我们,对她对我们都是好事。”
“小老弟!”没见火哥人就听见了一声中气十足的叫声。
我向远处眺望着,看到他挤出人群跑了过来。我问道,“火哥,前面怎么那么多人,又到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