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晨这几天有些哆嗦,做事畏手畏脚,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各种懊悔就不用提了,他当初其实已经看出那本书的潜质,但专业眼光仍让他看不起对方的文笔,认为他们全市、乃至全省第一大报社,除了好故事以外,同样要注重文学素养。
但打死他都没想到,《诛仙》竟能火到这种程度!
老百姓好像根本不在乎文笔一样,甚至直接忽略了这一点,津津议论地只是它的故事。
如今街头巷尾,他都不敢正眼去看,更不敢去听,因为那些家伙每笑一下,他心里就咯噔一下。
最要命的是,就在昨天,侠客林撸掉了他们报社一直保持的日销售纪录,致使他们偏故事向的晚报,销量暴跌,惨不忍睹。
如今只希望王主编贵人多忘事,或是直接老年痴呆掉,忘记那一茬才好。
“咚咚!”
门外传来敲门声,侯晨心头一紧,用那种防贼般的语气问,“谁?”
“候编辑,是我,小陈。”
侯晨长出口气,笑道:“哦,是小陈哪,请进吧。”
从门外走近一个稚气未脱的姑娘,去年刚中专毕业,分配到他们河东报社,长相虽然十分普通,但背景很不一般。
侯晨也就恨自己结婚早了,不然这个安排到他手下实习的将二代,几乎没有逃走的可能。
“小陈,有什么事吗?”侯晨亲切道。
“哦,我没什么,就是王主编,他让你过去一趟。”
“……”
候晨猛地一个哆嗦,娘的,躲都躲不过呀!
“好,我知道了。”
脸上虽然依旧挂着笑容,但在小陈看来,简直比哭还难看,也有点犯迷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两分钟后,报社分管故事内容的主编办公室里。
“王……王主编,您找我?”
红衫木办公桌后,坐着一个头发半白的中年人,此刻愠怒在那里,如同一口即将喷发的火山。
“我问你,上次我有个文化局的朋友,推荐了一名小伙子过来投稿,是你接待的吧?”
我的天哪,为什么你日理万机,还能记得这茬啊?
侯晨心中叫苦不迭,硬着头皮道:“是……”
“我再问你,那小伙子投稿的小说,可叫《诛仙》?”
侯晨腿都有些抖了,声音愈发微弱,含糊不清道:“死……”
“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