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眉头紧皱。
相比之下,孟老爷子更关心另一个方面,“那块地皮条件怎么样?”
“在一个郊区,原先是想要建小区,后来又改成了写字楼,但我仍是觉得小区更好。”孟霁云说,“郊区晚上环境幽静,周围有很多可开发的地方,可以加强绿化,加一条内部商业街。”
孟霁云野心十足。
“然后在小区里建一个游泳池!只要我们把小区建好了,可以打出保密性极强的高档公寓名号,而且附近不是也有一家高奢品牌的分公司吗?肯定能够吸引很多有钱又追求品质的人!”
没有人注意到,一直沉默吃饭的孟朝歌忽而手中的动作一顿。
先是小区。
而后是写字楼。
这个描述和今天路过那个废弃大楼时,秦秋告诉她的信息一模一样。
她眸光微微一动,抬起头来,眼见餐桌上因为这件事已经讨论了起来,就连半点不懂的孟琳琅也加入其中,当然她的目的是想在小区建成后要一间公寓。
她嚼了嚼嘴里的青菜。
意味深长地垂下眼。
她就说,怎么会那么巧合,诺斯的到来,对于在方氏吃瘪的孟霁云来说,可谓是雪中送炭,怎么可能不用力抓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