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阵,将不顾军先退者,斩其将!
军不顾将先退者,后队斩前队!
有违军令者,格杀勿论!”
李禹哲此话一出,千人的队伍中不免有人变了脸色,这是何意?一句话,你上,可能会死;但你逃,一定会死。
手中龙源发出剑鸣,像是为这股血性而兴奋,举剑直指紫金山巅,“出发!随我开山伐路、踏平钟山!”
自火器出现以来,冷兵器就消失在了历史中,前几年你走在街上可以看见十米一家餐馆、百米一家药店、五百米一家补习班,但是偌大的城市中并没有几个平方给予冷兵器。直到现在,黑日降临,想必它们会欢欣雀跃吧。
居于队伍最前方的只有三人,却那么让人安心,常博仁、高钰坤和李禹哲,他们走在枪械的前方,他们用肉身构筑了第一道防线。
一将当先陷糜阵,三军奋威破坚城。
你不可能要求一群第一次摸到枪的人就有多高的准度,也不能要求一群只是受过教育的学生第一次上阵就要杀敌,但是有些事情就是要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李禹哲凭什么可以服众?他一个肆意滥杀的恶人,甚至对银发的老奶奶都能挥剑。因为他保护这些人的利益,他拒绝在他实力弱小的时候,保护一个累赘、一个拖累。
他有错么?就算人家死缠烂打、破口大骂就不能尊敬长辈吗?他一个习武的年轻小伙子,一定要杀人么?
答案无从知晓,嫌麻烦?威慑?谁知道呢,但是别的方面他做的好不好?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一千多名学生活下来了,能吃得上饭,睡个安稳觉,不用成为路边发臭的尸骨。
对于这一千个人来说,他们凭什么不服他?他几乎救了队伍里的绝大多数人一次甚至两次,他提供武器,教他们武功,带他们寻找亲人。
战斗的时候没有喊:兄弟们上!他甚至也没有喊:兄弟们跟我冲鸭!他就是站在队伍的最前列,那儿是最惨烈的战场,他就在那,所有人都可以安心。
就算他是个恶人,那又怎么样?你的亲戚是个大贪官甚至是狗汉奸,但是他帮助你你,让你家里脱贫致富,让你有能力结婚、赡养父母。那对于你来说,可能他就是圣人,就算是秦皇汉武都比不了。
估摸着得有一米二三高的野猪直冲冲的奔向了这支锥形队伍的最尖端,那个男人的身上都被血色所染红,只可惜都不是他的血罢了。
野猪颈部和腹部尽皆被黑色毛发所覆盖,一根根猪鬃好似漆黑的钢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