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有分寸,只在周边的山坡上转转,且次次都是无伤无损的,便也没再多说什么。
那么多的野菜野果,他们三个根本吃不完。对此,洪伯很有计划——不是没有种菜吗?得,就将每天吃剩的野菜野果或晒或干,当冬粮一道储备起来。
甜妞一如既往的喜欢吃肉。每每“打牙祭”,她都格外开心,往往吃得满嘴是油,肚儿混圆。
沈云见了,再加之又受洪伯储备冬粮的启发,就给自己加了一桩活:每天中午进山打猎一次,好储备过冬的肉食。
为什么要选择中午进山呢?因为洪伯每天都要睡午觉。他悄悄的进山,若是打到了猎物,就骗洪伯,说是在周边山坡上打到的;若是空手而回,他就什么也不说。
当然,野味固然好吃,但是,他的小命更加宝贵,好不好!以前,沈云听栓子说过,周边山里的老林子里有厉害的大野物,招惹不得。是以,他不敢冒冒失失的往山里闯,而是试着一点一点的往里走。
并且,他的目标也仅限于野兔、毛獾、山鸡、鸟雀之类的小野味。
好吧,他素来有自知之明。
采野菜摘野果,还要事先备个背篓之类的工具,更何况是打野物!沈云为自己准备了几样衬手的工具:小刀、两把自制的大弹弓、一把砍柴刀和一根长叉
另外还有竹背篓、牛皮水囊和做诱饵用的半个粗面馒头。
第一天中午,他选择的是最熟悉的南山坡。
在山坡的上面,有一片松树林。栓子哥以前最喜欢去林子里捉兔子。他曾经苦求了半天,最终,拴子哥扛不住,让他许诺,以后不私自去林子里,才答应带他去了一次。
印象中,林子里的鸟雀和野兔不少。所以,这一次,他的目的地就是南山坡上面的这片松树林。
可能是好久没有人上来过了。林子里,鸟叫声不绝于耳。沈云眼尖,用弹弓打鸟,爬树掏鸟窝。不到半个时辰,他收获一窝锦尾雀蛋和一窝黑背鸟蛋,共十七枚。另外,还有三只锦尾雀、两只黑背鸟和六只红嘴雀。
再多没了——尽管他很小心,但最终还是惊跑了鸟雀们。
这时候,洪伯也应该午睡醒了。沈云很知足,心满意足的带着猎物,返程归家。
果然,洪伯看到野味,头桩事就是审问他:“你上山里头淘去了?”
沈云自然不会承认:“没,就是在南山坡那边转了转。”
南山坡确实鸟雀多。再加上,洪伯对沈云的印象很好,一直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