眯了眼:“照奴家说,一个贵气,一个俊气,两位爷是各有各的好。”
屋子里烧着地龙呢。狐皮的穿在身上,比羊皮的更要暖和。就这么一小会儿,沈云已经感觉象是掉进了灶膛里,哪里受得住?
“热!实在是太热了!”他急急的往里屋跑。再多穿一会儿,汗就下来了。
洪天宝看着那个跟青松一般挺拔的背影,艳羡不已,歪在高背圈椅里头,跟齐妈说道:“我从前也这么俊的,是不是?都是这两年红烧肉吃得太多,长了一身的肥膘。往后吃不到阿花姐做的红烧肉,我铁定会瘦下来……”
不等他说完,齐妈笑着打断道:“爷是生的一副福相,要胖些才好看,显富贵。”
不一会儿,沈云换回青布旧棉袍,从里头出来了。他跟齐妈道了谢,说道:“不用改了,挺合身的。”
齐妈笑道:“奴家记下了您的尺寸。爷们在外头跑,哪能只有一身行头?府里有不少锦缎,是爷从仙宫里得的。这些天,奴家再给您做两身锦袍。”她也看出来了,这位爷身板壮实,阳气重。象这等上好的狐皮料子做出来的衣服,跟裹着团火似的,是以,一年到头,他大概也就是最冷的那几天能穿一回。
“有劳了。”沈云心里暖洋洋的。自从离开郑家庄后,好多年不曾有人操心过他的衣食住行了。这样的感觉真好。怪不得某人这两年跟吹气似的胖了两圈还不止。
洪天宝也道:“是我想差了。你穿不住大毛的衣服。”便催促齐妈,“能不能再快一些?最迟在后天之前,先赶一身出来?我好陪云弟去拜访钱师尊的那位友人。”再迟一些的话,他行程将至,不能陪沈云去了。而仙都真是个“大坑”啊,让沈云独自一人去仙府衙门找人,他哪里能放心得下?
不等齐妈回话,沈云赶紧摆手:“天宝兄,你莫要分心。我有钱师尊的亲笔信,过些时候,等在仙都混熟了,再去找人也不迟。”
“哎呀,有什么好分心的。我在仙都也有点人脉,本来就打算在这两天引荐给你。”洪天宝一挥手,又问齐妈,“我那里还有一身从未上过身的锦袍,就是年初入春之前,你帮我做的。做得窄了些,我也穿不了。你拿去给云弟改一下的话,什么时候能做出来?”
齐妈答道:“只是改一下大小的话,就一件锦袍,晚饭前就能改好。”
“得,就这么定了。齐妈,我们一起走,去我屋里找那件锦袍。我不记得放在哪里了。”洪天宝起身。
“入初之前做的那件啊,奴家记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