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郑经打了出去。
看到两人倒地,郑经拿出强光手电筒照了过去。
看到两人已经倒在了血泊中,郑经从坑中出来,警惕的向着两人走去。
来到两人跟前,郑经发现这两人已经死了。
看到是两个白人,郑经笑了一下,把它们身上的枪给拿了下来。
“嗯?”
看到这两人胸口上的心脏图桉,郑经愣了一下,这难道是某个组织的标志吗?
看到两人胸前的图桉,郑经感觉这两人应该是某个犯罪集团的标志。
在两人身上寻找了一下,没有找到有用的东西。
可惜手机被他给打碎了,已经不能修复。
说不定这两人的手机上能找到线索。
算了,找不到线索也好,这种事情是澳大利亚警察该管的事情,他还是当他的寻宝家就行了。
郑经就是有这样一个好处,不多管闲事。
当然,要是有人威胁到了他,他肯定直接弄死,直接一劳永逸的把事情解决掉。
解决不了事情我还解决不了你这个人?
把两人的尸体拉到宝藏所在的位置,郑经准备把他们两个埋在这里。
等他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正好把他们两人埋进去。
把血迹清理干净,郑经又等了一个多小时,确定没有人过来后,他回到了坑里,准备把宝藏挖出来。
来到下面,看着面前的石碑,郑经仔细的看着上面记载的文字。
奥古特·克里斯汀:“幸运儿,我不知道你是谁,但是祝福你,你获得了我宝藏的一部分。
《剑来》
这石碑的后面,埋藏着我的一部分宝藏,带走它们吧,把我奥古特·克里斯汀海盗王的名字传到世界各地。
我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我的名字,我想我是不是应该介绍一下自己?
我感觉我现在很绅士。
那好吧,我给你介绍一下我自己。
我,奥古特·克里斯汀,横行大西洋、太平洋三十多年,人们给我取了很多称号。
太平洋之主、大西洋刽子手、掠夺者、幽灵使者等等等等。
但是,我最喜欢别人称我为海盗王。
我,奥古特·克里斯汀,历史上最伟大的海盗王。
幸运儿,你以现在知道了我的名字,并且会让你印象深刻。
好吧,石碑太小了,写不开了,就这样吧,宝藏归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