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匆匆而过,三个月就这样眨眼过去。
一座大城外,站立着两个人影。
这两个人身穿麻布衣服,穿着布鞋,长长的头发,用尾辫缠着。
现在已然到达冬天,周围四边显得潮湿,时常刮过几阵令人寒战的冷风,虽然这两人穿着最不保暖的麻布衣服,两人却是一点也不感觉到冷。
“大哥,你说的保暖内衣与保暖棉裤太好了,这比我以前穿的都还要暖和。”其中一人说道。
至于另外一人脸上是一片骄傲:“那还用说,小机出品,必是精品!”
没错,这两人是就是千小机与李得意。
此时的两人,没有了以前那轻佻的表情,经过了一路的风尘仆仆,两人的脸庞,变得更加的棱角分明,身体也壮实了一点。
李得意有些激动,这三个月以来比他在京城一辈子都还有意思,不仅睡得好,而且吃的还是他从来没有吃过的东西。
什么肯德基,汉堡包,炸薯条,奶茶,还有水果沙拉……一系列的东西,李得意都数不过来了。
站在风中,李得意感觉脚有点冷,即使千小机两人穿了棉袜,可是却还是有些冷:“大哥,小二哥说是回家,这都十多天了,我们怎样在宜城与他汇合?”
千小机向着前走:“走吧,汇合不是问题,不是还有官府吗?到那时他会在官府找到我们的。”
李得意闭嘴了,原来这么简单。
走到宜城门口,看着城墙那败破的样子,心里叹了一口气。
来的途中,他们好歹还是进过几个城,哪个城不是修砌的好好的,再看看城门门口,连一个守门官兵都没有,千小机觉得自己是不是上了皇帝的当。
这还是城吗?要不是刚刚无意间看到城门口有几个人走过,他极度怀疑,这是一座空城。
宜城,位于真朝版图东南方朝廷很少管理,所以一些偏远的城市,都是自己发展起来的,即使有当官的人去接管,也是绝对极难管理,因为人民根本不会听你的。
千小机与李得意走进城门,看着街道上人来人往的到是松了口气,要是一进来都是空无一人,那的多渗人。
现在的天,大多数穿的很厚,通常都是几件几件衣服套在一起,这个世界可没有什么羽绒服和毛衣。
而千小机两人相对来说就穿的少了,因为看起来他们就只穿了两件衣服,就和夏天没有什么区别,刚一进来,就引起了街上人的注意。
不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