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薛锦书继续逛街。
一家店,两家店……连逛了三四家,都没有让薛锦书满意的。
要不是薛锦书以前和周梦溪是闺蜜呢。
最终她看上的,竟然是昨天周梦溪给他买的那套宝蓝色的羽绒服!
林城都还没想好怎么混过去呢,薛锦书就已经满意的点头,道:“这个不错耶,就这个吧,我去试试!你等我一下!”
都不给林城说话的机会,薛锦书就把挎包又给林城了,把羽绒服批到了身上,拽着林城过去到试衣镜前面帮她参考了。
这时,因为周末忙的不可开交的店员,也终于有空过来了。
上来就是一套销售的话术。
“哎哟,先生您女朋友可真漂亮呀,和咱家这款……”
店员正准备满脸笑容夸一夸呢,突然看着林城的脸愣住了。
这人,不是昨天那个……
正常情况下,店员是记不住来往的客人的,毕竟每天这么多人。但昨天却不一样,首先是那姑娘特别好看,就跟电视里面明星似的颜值,让她记忆尤深,其次自然是那对小情侣一口气买了三件,加起来将近四千,让她挣了好大一笔。
而更让她记忆深刻的是,买的全部东西都是那女生付的钱!
这让她心中多少对男生带了点看法,觉得那就是个吃软饭的。
结果今天又碰到了这个软饭男不说!竟然还带了另一个姑娘来这!
因此,她瞅着林城的眼神,瞬间就变成了看死渣男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