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是什么都没做的人,相比之下,他们也显得可爱了。”
雷德压低帽檐,步步踏入深夜中,他游荡在里斯本机械厂附近,派出小缝合怪进去搜查了股东会的成员名单。
结合上次踩点的结果,目前股东会的实际控股股东应该有五人,去掉萨姆监工暂时持有的,来自里斯本前厂长的股份,也就只剩下四人。
其中当时有一位是外来人员,不算股东,雷德便确认只有三位:
汉姆莱·冯·戈培林,五十来岁,这是个刻板傲慢的施曼茨佬,也是整个股东会最大的话事权人,控股高达38%,雷德看了一眼他的简介,发现他祖上还是个施曼茨的老贵族,因为战争原因带着庞大数额的资金迁居到威克公国,在这里从事各种机械厂的投资,也对银行债券颇为了解。是个彻头彻尾的资本家。全家有五口人,而且有专门的的律师,出行都有保镖随从。
霍普斯·查麦伦,三十八岁,威克公国人,没什么背景,靠着继承了父亲的11%股份成为了控股股东,平日里也不干什么正经的工作,当然,陪那些大体量的银行家和贵族子弟一起打马球、赛马、打牌,也可以视作为这种新生代小资产阶级的工作方式。和一家四口人住在一起。
普莱特·高佛,二十三岁,法利西亚共和国的移民,大学毕业,而且是个精明算计的会计,控股达到34%,他是个野心勃勃的青年资本家,由于来自共和国,能说一口正统法利西亚口音而常常自得意满,背地里因为学历和出身,一直瞧不起他们这些‘封建主的奴隶子民’。也是三个实权股东中,唯一一个未婚的青年人,不过还不错,他和自己的姑妈住在一起。
三位股东的住址写的一清二楚,雷德压根不费任何力气,就找了过去。
“听说你们要钱不要道德,还说,要法律再也管不到你们头上。好吧,就算那是个资本家的孩子,我觉得那也太过分了点,你要人家死又不想明着说,这算什么呢?人与人之间为什么就这么复杂呢?干脆一点派工贼帮杀了那孩子,我才好有理由把你们全给教会举报了。”
雷德一耸肩:
“现在,我只希望明天的时候,你们的家人也这能做到‘法律管不到自己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