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1 / 2)

不出意外的话,在解决嵌合蚁之后,太就会启程前往黑暗大陆。

原著中,嵌合蚁以人类为食,不知道杀了多少人,好像是有一个小国家都被吃光了……

妈的,一只母蚂蚁而已,居然这么能吃。对身为种族至上的太来说,一切对人类有敌意与伤害的物种都应该杀死。死掉的敌人,才是好的敌人!

不管他是妖、鬼、魔、佛、神,甚至是仙,只要是视凡人为蝼蚁,自认为高高在上,太可以应付的,都是属于可以杀的范围!因为在太看来,他自己就是凡人,永远都是凡人。他们看不起凡人,就是在看不起太,既然如此,还有什么好说的!

至于卡金帝国在黑鲸号上搞的壶中卵仪式,太没兴趣管,这又不是什么种族之战,顶多属于他们自己的国家的内战!选王的过程中虽然死伤无数,但这与太无关啊,太又不是什么悲天悯人的圣人,也从来都没有以英雄自称过。

太虽然佩服英雄,但是却一点都不想成为英雄。一想到自己成为英雄,然后受人敬仰,人人崇拜,太的羞耻心就爆表啊!

太可以以看他们不爽为理由杀他们,但绝不会以英雄主义的形式去处理他们!问题是,卡金帝国并没有惹到他啊!当然了,如果到时候,太心情不爽,想杀人泄愤,倒是可以考虑玩玩!

不要说什么刚刚英雄救美的事了,刚才那事,不管是那些混混还是那个垃圾美女,都看得出来,太不是单纯的想英雄救美,而是为了泡妞,三方都是属于我知道你知道,你也知道我知道,他也知道你我都知道!都是心知肚明,只是没兴趣拆穿,太也只是口头上说得好看而已,并不是真的想成为英雄!

所以,对于后面卡金帝国的选王,不出意外的话,太是不会去管的。

不过,这都是以后的事,现在的话,小杰和奇犽应该正在想办法赚钱吧?要不要去找他们玩玩?原著这个时候,他们好像靠凝在学淘宝捡漏。

说实话,前世看到这个赚钱办法,太还挺羡慕的,赚钱真容易啊!最重要的是,感觉很好玩的样子。

在刚学会念能力的时候,太还想过要不要靠这个去赚一笔。要不是后面在天空竞技场打到两百层,赚了两个亿,再加上懒癌发作,说不定太现在已经是一个考古猎人或者鉴宝猎人!

还有酷拉皮卡,他这个时候好像是受到了诺斯拉家族的雇佣,成为了诺斯拉家族大小姐的保镖!

诺斯拉家族的大小姐妮翁,拥有预言的能力,写出的预言准确率几乎为百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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