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的第二个分魂,刚刚进入新世界,就感受到一股牵引,在引导他向着一个地方前进。
有过经验的太,很快就想到了,这个世界的轮回机制,这里很可能有什么轮回之所,太并没有顺着牵引去走。
以前已经被坑过一次了,种族都换了,连母亲都死了,这教训够大了,这次太要自己找。
太向着地面飞去,这个世界应该是处于现代,只不过还没有后世那种先进的感觉,应该是七八十年代那种感觉。
太飞了好久,终于找到一家孤儿院,在精挑细选之后,选中一个七八岁左右的小男孩。
这个孩子的资质怎么样,太不知道,太只知道,这二十多人的孤儿院,就他最帅最可爱,强不强只是时间的问题,可是帅不帅却是一辈子的问题。
“别怪我!要怪就怪你自己,长得太帅了,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太神情冷漠的冲进他的体内,靠着比小孩子强得多的灵魂,轻松吞噬了他。
不要问为什么不找死人附身,虽然全世界每天都有无数人死去,可是谁有这种运气,刚刚好就被你看到了?
真实情况是,大部分人活了几十年可能都看不到有人死在自己面前,现在这个时候,你要太去碰运气吗?就算运气好,被你碰到了,一个失去生机的身体,你要怎么治疗?万一残废了,你要怎么再生?
所以,夺舍是唯一的办法了,除非太顺从世界的规律,让世界来安排转世,可是这就无法控制了,谁知道这一次会转生成什么东西,性别又是什么!
在夺舍成功之后,太很快就接受到了这个孩子的记忆!
男孩是一个混血儿,父亲是从华夏移民过来的,姓金!全名叫金椰丝!
一回想起这个名字,太自己都差点笑出声,真TM人才,这是多么坑儿子的父母啊!
浏览着脑海中的记忆,太也知道了,这个名字是怎么回事,好像以前父母解释过,是因为他妈怀孕的时候,特别喜欢吃椰丝,所以出生之后,他妈就给他取名椰丝。
关键是,他爸爸居然都没反对,一直说着什么,孩子他妈取的真好听,这名字一听就很有诗意,实在是太适合了。
这玩意居然都能扯上诗意,只能说不愧是夫妻,脑子都差不多啊!金椰丝!金椰丝!静夜……
好吧!好像还真勉强能扯上一点点,不过这诗好像是思念故乡的诗,看来父亲也是想家了吧!
不管是什么原因,既然父母都说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