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难,究其原因,便是所用的纸笔低劣不堪,致使他缩手缩脚,长此以往,字也跟着怯了起来。”
他语气淡然,声音不轻不重,然而振聋发聩,惊雷似的在邬瑾头顶炸开。
在州学里,他的字中规中矩,从未有讲郎提过此事。
而赵世恒一眼便看出了他字里的不足,连缘由都讲的明白。
赵世恒从方桌上的笔架山上取出一管宣城诸葛笔,亮给三人看:“世人都说白屋出公卿,实则不然,用此宝帚劲毫,可添其字之劲妙,若用鸡毛笔,不足两百字,必败之。”
程廷这回认为赵世恒不是睁眼瞎了,而且比州学里的先生更有学问,壮着胆子问:“那字要写成什么样才算好?”
“墨。”赵世恒提笔道。
邬瑾立刻起身,走至方桌边,卷起宽袖,端正姿势,平直持着墨条,垂直磨动。
待墨好后,他铺开纸,赵世恒提笔蘸墨,书了一个“田”字正楷。
字是大字,规矩整齐,犹如楷树之枝干,挺直不屈曲,一眼便能看出是好字。
赵世恒收了笔,吩咐邬瑾:“花厅中有把刻刀,叫人取了来,去纸存墨。”
邬瑾点头应下,往外走时,莫聆风按捺不住,一跃而起,跑到邬瑾腿边,跟着出入,险些绊倒邬瑾。
程廷跃跃欲试,然而不敢站起来,只能把脖子抻的极长,看着邬瑾一丝不苟的将字刻下,见那字分毫未损时,自己也跟着松了口气。
赵世恒随意支使着自己的学生:“把那两支烛熄掉。”
程廷蹦起三尺高,跑去熄掉蜡烛,又一溜烟上前,和莫聆风一左一右地依偎着邬瑾。
屋子里只剩下一根蜡烛,光线立刻变得昏暗不明,只有香案上那一点烛火发出盛大的光。
赵世恒捏着刻下来的“田”字,放置于灯后,字和他的影子都投于白墙之上,而后,他捏着字往后挪动,墙上的黑影也跟着越来越小。
莫、程二人统一的歪着脑袋,满脸疑惑。
而邬瑾一瞬不瞬地盯着字,两眼放光——赵世恒的楷书,非常精妙。
简单一个字,由大缩到指甲盖大小,那转折、提钩等笔锋依旧是清晰可见,结密无间!
赵世恒收了神通,令他们点起烛火,让他们坐回去:“作大字要如小字,而作小字要如大字,就是好字。”
他双手张开,一甩长袖,手肘放置于方桌上,以手撑着额头,架腿而坐:“今日,你们二位大学生就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