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间化的法庭。在这些法庭中,虽然也常有鬼神的踪影,但端坐中间的主角则大多是人间的清官。中国传统思想的主流是入世
的。《论语》载,孔子的弟子问起如何对待鬼神的事,孔子回答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儒家把人世间的实际人事放在第一位,不喜欢钻到“怪、力、乱、神”的圈子里去。这种现实主义精神,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明显的反映。至于处于社会中下层的人民群众,在严峻的现实生活中更不习惯脱空地苦思冥想,他们的精神格调是天然地入世的。在这一点上,他们与儒家有着比较一致的着眼点。他们可以不赞同儒家的许多观点,却不可能反对儒家人间化的入世精神,他们即便要纠正和弥补儒家造成的弊病,用的也主要是人间化的办法。中国的“神仙道化”戏虽然风行一时,却永远也创造不出希腊艺术和希腊戏剧所皈依和表现的那样一个宏大、完整的天国
。以包拯为代表的清官系列的产生,就是人们为了用审美方式战胜社会流弊的人间化的办法。
出现在中国舞台上的公正法庭,大多不带有宗教性的安慰性质。它们因不满人间而出现在假定性的情境之中,但一旦出现,它们又积极地干预人间世事。总的说来,它们不是使观众陷入精神麻醉状态,而是使观众更清醒,更能辨析世间的是非曲直。有人说,这种剧目,会诱引观众保存对封建王朝的幻想,以为朝廷中仍有好人,衙门内仍有公理。这种责难,是离开了特定范畴之后才会产生的跳跃性苛求。诚然,这类剧目一般都不宣传旨在推翻政权的农民革命,因而它们也就不具备革命者的那种清醒;但是,任何艺术作品都以自己特定的职能权限和活动范畴面对着丰富多采的生活,即便同是爱情题材吧,《西厢记》与《牡丹亭》、《长生殿》也大不相同,而把它们加在一起,也远没有穷尽社会变革的种种课题。公案戏、清官戏的使命,本不在上层政治权力的递嬗,以及全国性的社会危机的解决办法,它们的职能范畴大多还要小一些、低一些。它们只是在特定的政治历史背景中用艺术的方法展示普通社会生活中的忠邪善恶。它们也涉及社会弊病,针砭官僚阶层,但所运用的手段并非是毁灭性的,而是常常借用官僚阶层中的某些形象来表达民间的是非标准和情感意愿。这种职能范畴,对应着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的普遍性情形,对应着广大人民的日常生活和一般遭遇。农民起义虽然对历史的前进起着推动作用,但它毕竟是一种特殊性的事件,无论从时间、地域,还是从涉及的人数上,都不能囊括中国封建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