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手掌稍微沉了下,就看到个睁着大眼的灰色松鼠人立在他掌心中。
这就是他之前救过的小松鼠。
皮毛整体是灰白色的,人立起来也就一尺高。
毛茸茸的尾巴能翘到脑袋后面。
毛发其实带了些许浅黄色,看不真切。
“这……这……”
秦始皇呆呆的看着这幕。
这等御兽手段,简直是神乎其技!
“发财。”
“你今天怎么来了?”
白稷随便坐在树下,笑了起来。
前世忙忙碌碌,一辈子都想着发财。
所以便给这松鼠取了这名字,叫起来也顺口。
“吱吱吱……”
发财叫了起来,还看了眼秦始皇三人。
作为修士,白稷是能够和些野兽沟通的。
“放心。”
“这三个铁憨憨伤不到我。”
白稷满不在乎的挥挥手。
秦始皇:……
蒙毅:……
李信:……
经过一个月的相处,他们要还不知道这是骂人的话,他们就真的是铁憨憨了!
发财睁着大眼睛,继续吱吱吱的叫了起来。
“对,我明天就要离开这了。”
“雾已经要散了。”
不管相处多久,该走的终究要走。
发财是松鼠,属于这片林野。
它个头小,那些个妖兽对它肯定么得什么兴趣,兴许也能苟着。
可白稷不同,他是修士。
发财跟着他出去闯荡,怕是活不过三章。
发财很通人性。
低下头,显得有些失落,手里捧着的松子都不香了。
白稷站起身来,目送着发财离去。
说不舍得也没用。
他这也算是为了发财好。
出去后这么危险,怎么照顾发财?
留在这片林子,泡个松鼠小妹。
生几个崽子,颐养天年。
这不就是鼠生赢家了吗?
等发财死后,墓志铭还能写上这么一句话。
曾与仙王共同吹牛,得名发财!
他还不信了!
他都穿越了,作为主角连仙王都达不到?
不存在的!
这不是给穿越者丢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