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要是弄到现代社会,随便一匹,估计都是天价。
尤其汗血马。
这是正儿八经的国礼,不信可查,建国以来,一共才被送了三匹,等闲连看一眼的资格都没有。
所以,还是很爽的。
虽然也不是不会骑,但是,谁又会嫌骑术更好呢?
就冲这两匹,他觉得,抽空研究一下,给骑术升个级,不亏。
主要那样一来,以后再跟永嘉出门,或许就轮到永嘉唱歌了。
永嘉……
说真心话,还是不错的,长得好,有家教,声音那么甜,脖子细长,唱起歌来,肯定好听。
言归正传。
大概是今儿有伴了,也可能,这新来的“哥哥”确实高大帅气,英武不凡。
总而言之,那胭脂马不跟前两天似的那么挑。
这马儿,前两天,跟它主人一样,傲娇得很,好好的草料,非得蘸点糖水,不然就不吃。
今日,却是温驯得跟个小媳妇一样,牵出来,跟在汗血马旁边,自个儿低头就吃了。
有时候,还会咬朵小花起来,看着那汗血马,那眼神,居然神奇的给人一种温柔清澈且又瑰丽迷人之感。
尤其眨眼的时候,因为那睫毛,真的好长好长……
搞定这一茬,便该吃早饭了。
这两天大鱼大肉吃得有点多,腻,还有点上火,所以,熬了清粥。
此外,便是煮熟的鸡蛋,和什么都不加,汆水后配酱料直接端上来的野菜。
搞定,照例一杯茶,然后,开工,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