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烨站在屋内,看向摩托车队的方向。
虽然隔着墙什么也看不到,但他却仿佛看见了摩托车队的人,在杀完活尸后又狞笑着杀向幸存者的画面。
足足十秒后,他才吐出一口气,闭上眼自言自语道:
“我不是救世主,我也不是执法者。我只是个同样对同类拔刀的普通人。”
“末世自有其秩序,邻居屯粮我屯枪,邻居就是我粮仓。这话,有人说得,自然就有人做得。”
“虽然,枪会走火,还会炸膛。但可惜,那人不是我。”
王烨睁开眼,放弃了跑去杀光摩托车队这群反社会分子的危险想法。
一来,这是不自量力;二来,会耽搁回家的时间。
除非麻烦上门,否则他不会主动惹麻烦。
天大地大,回家最大。
不过现在,捡装备可以是最大。
三个人里,当先那人拿的是钉锤,黑衣男拿的是插在PVC管里的剔骨刀,最后那人拿的是插在PVC管里的杀猪刀。
PVC管里灌了沙子,然后将武器插上去后牢牢扎紧,虽是自制的武器,但手感其实还蛮不错。
就是王烨不会长柄武器,拿来打不懂得躲闪的活尸还将就,打活人就有点手生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都是好武器,可以把晾衣叉淘汰了。
晾衣叉虽然是不锈钢材质的,但里面中空,已经被血衣活尸打弯了。虽然王烨后面将其掰直,但毕竟不复从前。而且其手感,也不如略带弹性的PVC管好。
将水果刀插回右腿刀鞘,再将钉锤放到左侧的书包侧边袋里,然后又去厨房里拿了把比较狭长的剁肉刀。
其实他书包副袋里还放的有两把菜刀,但之前他骑自行车,拿着菜刀很不方便,就只能一直扔书包里了。
而且用菜刀切菜还好,拿来砍人就很别扭,容易抓不住脱手飞出,还不如水果刀实用呢。
想到这,他干脆将那两菜刀从书包里取出来丢掉,把剁肉刀用洗脸帕包住后丢进书包副袋。
然后他从地上之前被黑衣男慌忙下乱甩一通的杂物里找到水果刀——并非是带刀鞘的水果刀,而是折叠的那种。
将折叠水果刀揣进裤兜,王烨继续扒拉三人的装备。
套在腿上的防具他没要,嫌弃影响灵活。但是把教科书卷起来套在手臂上的简易防具,他则是毫不客气地拿来套上,裹在外套里。
至于头盔,他选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