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1 / 2)

【原文】其安易持,其未兆[1]易谋;其脆易泮[2],其微易散。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3];九层之台,起于累土[4];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5]成而败之。

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6]不学,复[7]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注释】[1]兆:征兆。[2]其脆易泮:泮,散,解。物品脆弱就容易消解。

[3]毫末:细小的萌芽。[4]累土:堆土。[5]几:几乎。[6]学:这里指办事有错的教训。

[7]复:匡复、匡正。【译文】局面安定时容易保持和维护,事变没有出现迹象时容易图谋;事物脆弱时容易消解;事物细微时容易散失;做事情要在它尚未发生以前就处理妥当;治理国政,要在祸乱没有产生以前就早做准备。

合抱的大树,生长于细小的萌芽;九层的高台,筑起于每一堆泥土;千里的远行,是从脚下第一步开始走出来的。

有所作为的将会招致失败,有所执着的将会遭受损害。因此圣人无所作为所以不会招致失败,无所执着所以也不遭受损害。

人们做事情,总是在快要成功时失败,所以当事情快要完成的时候,也要像开始时那样慎重,就没有办不成的事情。

因此,有道的圣人追求人所不追求的,不稀罕难以得到的货物,学习别人所不学习的,补救众人所经常犯的过错。

这样遵循万物的自然本性而不会妄加干预。【解析】这一章从内容上讲与前一章相接续,仍然是谈事物发展变化的辩证法。

由于与上一章联系起来读,也可以说又返回到

“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的道理。老子认为,大的事物总是始于小的东西而发展起来的,任何事物的出现,总有自身生成、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人们应该了解这个过程,对于在这个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祸患的环节给予特别注意,杜绝它的的出现。

老子进一步阐述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说明

“合抱之木”、

“九层之台”、

“千里之行”的远大事情,都是从

“生于毫末”、

“起于累土”、

“始于足下”为开端的,形象地证明了大的东西无不从细小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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